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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钦政发〔20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做好今年政府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以通道建设为载体,打造更高标准国际门户港。
1. 提升港口基础设施。以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为契机,争取自治区加快平陆运河、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二期项目预可研等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与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公司的战略合作,加快盘活码头岸线和临港土地。(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竣工投运30万吨级油码头、金鼓江16#-17#码头,开工建设金鼓江19#液化烃码头。加快建设大榄坪9#-10#集装箱码头、基本完成7#-8#集装箱码头改造,加快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完成20万吨级航道疏浚工程,持续提高港口通航水平。(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北部湾办、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 提升集疏运能力。积极推进钦州东至三墩铁路前期工作,开工建设钦州港南港大道、钦州港环北大道、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等项目,建成钦港支线扩能改造、钦州港东线电气化改造等项目,打造“铁公海”多式联运体系,让疏港交通和海铁联运更加便捷高效。(市交通运输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3. 提升港口开放水平。推进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铁路铁海平台等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加快港航物流信息平台和口岸统一收费平台建设,深化通关模式改革创新,力争港口服务达到国际先进港口水平。(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北部湾办,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探索“广西箱走钦州港”新模式,推动与西部城市共建“无水港”,吸引更多货物集聚钦州港。(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争取更多港口城市、港口经营管理机构加入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不断扩大海上互联互通朋友圈。(市发展改革委、市北部湾办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设更高标准自贸试验区。
1. 以创新促向海经济发展。吃透用足自贸试验区政策,加快破解经济发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用煤、用电、用海等瓶颈问题,大胆试出新制度,大胆闯出新路子,自主改出新天地。(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 以创新促产能贸易合作。创新与中西部城市共建临港产业园模式,建成运营川桂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一期,引进一批中西部合作项目入园,推动通道沿线适箱产业发展。(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推进钦州综合保税区建设通过验收,争取获批设立药材进口指定口岸,打造更高水平的国际产能合作平台。(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商务局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以打造中马“两国双园”升级版为抓手,全力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创新载体建设,激发外向型经济活力,加快推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力促各项考核指标较快提升,努力跳出约谈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推动中国-东盟合作提质升级和RCEP先行先试,争取中国-东盟跨境数据中心等重大创新示范项目取得首期成果,在广西“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中打造“钦州样本”、提供“钦州方案”。〔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 以创新促投资环境优化。在全市复制推广落地自贸试验区创新经验和做法,构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与钦州高新区、工业园区协同招商、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等市各项目审批职能部门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快实施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深入开展“桂惠贷”,积极引进租赁、信托、创投等金融业态。〔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保监分局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构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智慧税务生态服务系统。(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税务局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法治环境改革,探索在制度创新、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法定机构试点。(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以工业振兴为主要内容,打造以绿色石化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集群。
1. 推进临港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孵化体系建设,探索建设“科创飞地”。(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打好招商引资主动仗,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和“强创新、育品牌、拓市场”的思路,深入开展“三企入钦项目落实”、“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推动聚氨酯、聚碳酸酯等项目尽快落地,围绕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主导产业引进一批上下游产业链项目。(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石化产业发展局,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把扩大工业投资摆在第一位,争取布局国家级石油储备基地,谋划申报光气点,推进华谊三期、恒逸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中国石油百万吨级乙烯、中伟锂电池前驱体材料等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建设华谊二期丙烯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恒逸高端绿色化工化纤一期、华能西门子海上风电、中船广西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国投电厂三期等项目,促进华谊一期工业气体岛及配套工程竣工投产,服务泰嘉超薄玻璃基板深加工、港创智睿一期、金桂二期高档纸板扩建等项目建成试产,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临港产业集群。(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 推进县域工业壮大发展。实施县域经济振兴工程,加快发展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新型建材、木业、药业等特色产业,培育玩具、纺织服装、机电制造等轻工制造业,以解决就业为导向落户一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开工建设灵山300万吨水性染色彩砂、浦北寨圩绿色家居产业园、钦南森工高端绿色家具家居、钦北雄基钢结构建筑产业基地等项目,竣工投产灵山奇茂纸业、浦北漓源饲料、钦南丰林木材产业园一期、钦北绿源木业超薄纤维板生产线等项目,推动县域和临港两轮驱动、比翼齐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3. 推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发展。推进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港口物流,加快建设中谷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基地、钦州港冷链保税中心等现代临港物流产业园,推动中远海运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基地落户。(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壮大发展批发零售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综合体、大健康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推进配套绿色石化业的装置维保、科研、信息化、融资租赁、大宗商品交易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集聚。(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建成5G试商用网络和应用示范、大数据产业培训交流中心等项目,打造广西数字经济示范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钦州高新区管委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四)以建管并重为方向,建设更高品质江海宜居城。
1. 突出规划建设。注重融入“江、海、湖、山、岛”等独特元素,全面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快建设三娘湾旅游度假区和沙井岛、辣椒槌、龙门港等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滨海新城和钦州港新城为引领、三娘湾旅游度假区和龙门港片区为配套的城市框架。(市自然资源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三娘湾管理区管委,市滨海新城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推进钦州东至南宁吴圩机场铁路联络线、钦州城区经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至三娘湾旅游度假区市郊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金州路、安州大道南延长线、金海湾东大街延长线,打通北部湾大道至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城市道路。(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开投集团公司、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加快建设龙门、大风江两座跨海大桥,积极融入北钦防一体化发展。(市交通运输局,钦南区人民政府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加大历史老建筑修缮保护力度,加快中山路、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开发,打造具有钦州历史记忆的高品质步行街,充分挖掘展示钦州老街、西坑古运河等历史文化遗址魅力,共同珍惜呵护钦州这座有根有魂有梦想的城市。(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 突出精细管理。围绕“干净、整洁、生态、有序”目标,坚持花大心思而不花大价钱,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试点,以“小桥流水人家”思路推进东西干渠生态走廊建设,加快实施钦江“一江两岸”生态提升工程,建成大榄江公园及一批口袋公园、微景点,持续提升城市出入口景观和整体形象,让“开门见绿、推窗见景”随处可见。(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全面实施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加快创建广西节水型城市。(市城管执法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进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开展主城区违法搭建铁皮棚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整治主城区“三场两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下绣花功夫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信息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延伸到城市每一个角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 突出融合发展。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积极创建钦州港新城新型工业城乡协调发展示范区,努力打造“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管理科学”的宜居宜业高品质产业社区大家园。(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建设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优化生产要素、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布局,集中资源实施产业发展、城镇化、乡村建设首批项目,打造县域发展新增长极。(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围绕“两新一重”谋划一批水利、交通、能源、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加快灵山、浦北、钦北产城融合建设,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特色小镇基础设施配套和产业集聚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进市县交通联动,完善县镇路网配套,建成南宁至钦州公路“二改一”项目,争取开工建设灵山至钦州港高速公路、那丽至三娘湾一级公路,积极开展钦州至浦北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钦州经灵山浦北至玉林城际铁路项目列入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尽快构建起钦州都市区1小时经济圈。(市交通运输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五)以保障民生为根本,圆梦更高层次小康幸福人。
1.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发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三查三排一转运”、健康码管控体系与亮码出行等制度,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钦来钦人员健康监测跟踪工作,强化冷链食品、跨境商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分阶段有序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市卫生健康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乡村人才的生力军作用,持续推进“美丽村屯”和美丽宜居示范镇村建设,聚焦“两高两道”沿线改造提升乡村风貌,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公共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把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走好“低成本、有产业、能保持、可推广”发展路子,建设“干净、整洁、宜居、有序”美丽乡村。(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猪、蔬菜等“米袋子”、“菜篮子”生产,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壮大发展荔枝、红椎菌等特色产业,延伸大蚝、水牛奶等精深加工产业链、价值链,打造“海味山珍·长寿钦州”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创建一批直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电商,推动我市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建房管控,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基层延伸,走出一条具有钦州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巩固钦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全面开展茅尾海陆海统筹水环境整治,与周边城市协同推进南流江流域污染治理,全面完成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自贸区钦州港片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设施改造工程,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加强能源消费“双控”工作,启动建设钦州市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加强红树林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地、生态功能区、湿地管护,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不断巩固“大工业与白海豚同在”等生态品牌。(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4.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实施强师惠师计划,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化,新增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30所以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开工建设市十四中、市十小等项目,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推进高中教育普及化,大力扶持农村高中教育发展,建成市一中子材校区并招生办学,全面整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自治区评估验收反馈问题。(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推进职业教育实用化,打造2个以上高水平实训基地。(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全面改善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软硬件设施,加快筹建北部湾大学医学院、钦州技师学院。积极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快建设民办教育示范城市。(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5. 加快健康钦州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争取开工建设市传染病医院。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的协同机制,持续提升疫情检疫检测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加快灵山、浦北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整体推进试点县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强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浦北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设置三级医院、部分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市卫生健康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6. 加快文体事业发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精品创作与展演,讲好钦州故事。(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开工建设科技馆、儿童公园和动物园,新建一批文旅驿站,配建一批健身器材进社区、进村屯,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举办钦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继续承办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州赛段、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等赛事,广泛开展群众文化和体育活动,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7. 加强基础民生保障。坚决扛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衔接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好脱贫村、脱贫户跟踪监测和持续帮扶。(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年内持续推进)防止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全力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岗位稳、收入稳,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2万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三年改造提升工程,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扩大“一老一小”服务保障覆盖面,开展社区养老和托幼服务设施建设行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推进跨省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试点,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提高住房人口保障覆盖面,坚持租购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改造一批棚户区和102个老旧小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8. 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不遗余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市民宗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持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快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久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加大对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经济安全,建设更高标准的平安钦州。(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健全“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防灾救灾、消防救援等工作,开工建设北部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水陆消防站,持续开展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六)办好一批关注度高、惠及面广、当年见成效民生实事。
深入推进国有平台公司改革,加快推进钦州临海工业公司上市进程。(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等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年内持续推进)继续做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兵员征集、双拥共建、退役军人、人防海防、打击走私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有效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推进档案、保密、宗教、海关、海事、税务、外事、侨务、审计、统计、地震、气象、测绘、水文、地方志、供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科协、哲学社会科学、残疾人、红十字等事业全面发展。(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七)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1. 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正确发展方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落细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 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完善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督查检查,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司法局、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 增强担当意识,大力弘扬“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理念,增强补课充电的紧迫感,坚决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只要是不违反中央规定、法律法规不禁止的,只要是发展有需要、基层有呼吁、人民有要求的,只要是别的市能做、钦州自己能定的,就要敢闯敢试、敢于担当,定必干、干必成、成必优。(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4. 增强服务意识,深化政务公开,推广数字政务,深耕“放管服”改革,优化集成审批服务流程,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改革,落实“五个人”、“六个一”措施,建立分级负责的特派员服务企业制度,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持续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消除不作为和“中梗阻”现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就能办成事、办好事。(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5. 增强廉政意识,以政治建设引领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四风”纠治,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运用巡视巡察结果,构建完善重点领域监督制约机制,以良好的政风谋发展、促改革、保稳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政府工作报告》是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只争朝夕、马上就办、风雨无阻,全面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跟进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对涉及本单位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制定细化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关键突破节点、完成时限等事项,确保高标准如期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细化实施方案报送市督查考评办、市发展改革委。
(三)增强沟通协作。各牵头单位(如无特别说明,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各责任单位沟通对接、协同合作,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牵头单位分解的任务,主动抓好相关工作,定期向牵头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市各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的指导服务,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结合本地区实际,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请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21年7月5日、2022年1月5日前将所负责的任务上半年、全年完成情况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形成专题报告并分别于2021年7月9日、2022年1月7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督查考评办、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督查考评。市督查考评办要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年度督查和绩效考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跟踪督查,科学设置绩效考评体系,对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视情况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对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予以问责。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取得成效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全力营造“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浓厚氛围。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