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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1-02-10 18:19     来源: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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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工信规〔202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29


钦州市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推动

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奋战一季度,加力开新局的决策部署,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劲头,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抢先机开新局

指导支持企业科学应对市场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原材料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和引导企业科学制定企业员工春节期间错峰生产和调休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发展。对一季度产值增长明显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产值增量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奖励3万元;产值增量1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产值增量1.5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产值增量2亿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

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鼓励企业就地过年,对全市产值50的规上企业春节期间正常开工生产且春节7天期间(21117日)日均用电量达到2020年日平均用电量以上的企业,给予每补贴5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相关部门,钦州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

、支持培育新增企业入库

挖潜增效,培育新增一批企业上规入库。一季度新增上规入库工业企业,除兑现自治区奖励10万元/户外,由市县财政按10万元/户再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

、支持扩大工业投资

对一季度所有在库的工业投资项目(含技术改造),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一季度完成工业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万元;累计一季度完成工业投资1亿元以上的,奖励4万元;累计一季度完成工业投资2亿元以上的,奖励6万元;累计一季度完成工业投资3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累计一季度完成工业投资4亿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累计一季度完成工业投资5亿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投资额以法定统计数据为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

五、积极促进就业

落实自治区对全区产值前500位工业企业一季度新签约连续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职工(不含老员工合同到期续签)的奖补政策,给予500/人奖励,单户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

六、降低工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

对一季度增量用电的35千伏以上大工业用户开展专场电力市场化交易,对2020年新投产用电的企业(以接火送电时间为准)以2020年大工业(两部制)外购电量为基数电量,对其他企业以前三年(2018—2020年)有效平均用电量为基数电量,采用双边协商方式由发用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自治区对20213月底前新开工的重大项目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在现行标准上临时降低10%。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标准上临时降低5%;对天然气直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户,销售价格实施更大优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

、及时兑现各类涉企政策

本政策企业申报后由县区工信、财政联合审核上报,除支持培育新增企业入库这项政策奖励资金由市、县(区)按46比例承担,其余政策奖励资金由市、县(区)按55比例承担,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本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1231日,企业相关数据计算202111日至2021331期间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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