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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钦政发〔20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确定的钦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6项)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工作,为弘扬中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