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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喜军、彭哲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1-01-18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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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喜军、彭哲同志任职的通知


钦政干〔2020〕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李喜军同志任钦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哲同志任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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