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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钦州市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的通报

2020-05-15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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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
钦州市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的通报


钦政办〔2020〕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9年,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开展了钦州市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小区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根据《钦州市园林式单位(小区)标准》、《钦州市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经过实地验收、综合考评、媒体公示,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北部湾大学等3个单位“2019年钦州市市级园林式单位”称号,授予咸亨•康桥(一期)等12个居住小区“2019年钦州市市级园林式小区”称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附件:2019年钦州市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名单


附件

2019年钦州市

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名单

一、园林式单位(3个)

北部湾大学、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工务段、市财政局。

二、园林式小区(12个)

咸亨·康桥(一期)、钦江丽景、恒大御景半岛、光大·天骄峰景、皇庭·天麓湖(一期)、海伦堡·东方、奥林华府、大华·富贵世家、天和府邸、宏基·御堤湾、松江·宁越花园、中地·滨江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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