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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钦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责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0-05-22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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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钦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责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政办〔202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关键作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责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林海波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叶莉梅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潘定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登成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覃振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胡 颎 钦南区区长

黄治华 钦北区区长

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协同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现场调查组。

组 长:裴 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黄 敏 钦南区副区长

潘有南 钦北区副区长

黄承德 市开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新福 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人员对城区老旧小区整体环境进行系统调查,准确详实了解和掌握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科学依据。

(二)政策研究组。

组 长:许明乐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北部湾办主任

成 员:裴 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荣恒 市财政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指导各级各部门加强项目日常谋划储备,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项目包装组。

组 长:裴 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黄 敏 钦南区副区长

潘有南 钦北区副区长

黄定彬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黄承德 市开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新福 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工作职责:负责策划包装具体项目,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立项报批、造价审核、招投标、竣工验收、决算报审等工作。协调解决改造提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

(二)各工作组要结合职能职责,建立完善本组工作规则,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三)各县区可参照市模式建立本级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储备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争取获得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四)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精神开展工作。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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