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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钦州市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2019-11-12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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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钦州市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钦政发〔2019〕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钦州市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钦州市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

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为加强产业科技攻关,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桂政发〔2018〕5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现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创新驱动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培育发展新动能,高新技术企业数、发明专利申请量等指标大幅增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科技创新底子薄、基础弱、水平低的情况尚未根本转变,科技创新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产业科技水平不高。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新产业、新业态尚未成型,产业整体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二是高层次创新平台少。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虽具有一定规模(85家),但高层次创新平台较少,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仅有24家。三是企业创新主体不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偏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还比较低,缺少产值超百亿元的旗舰型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效应不突出。四是科技人才队伍层次不高。高层次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还比较匮乏。五是成果转化能力不足。技术、专利等科技成果大多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融合不够紧密,创新要素和生产要素未能有效组合,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较为滞后。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孕育、集聚迸发。为切实破解我市创新能力弱和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的难题,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瞄准产业科技前沿和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制约,大力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化;必须狠抓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创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基地,构建产业竞争新优势,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必须集中创新资源、集聚创新力量,加快打造技术先进、机制灵活的领军型企业,力争居于区内外行业前列。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理念,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门户港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以及制约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以强化产业科技创新为主线,坚持前端聚焦、推进中间协同、注重后端转化,着力实施科技项目,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创新平台和载体,引育创新人才和团队,深化产学研用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技术、人才、资金、项目、政策、市场等创新要素向产业汇聚,引领我市产业发展不断迈向价值链的中高端,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1.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把应用创新、集成创新、产业创新作为主攻方向,重大科技项目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实施。强化政府在创新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 聚集产业、注重应用。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推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出发,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中“卡脖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把有限的科研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集中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形成技术和应用突破,抢占技术制高点,着力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带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3. 强化协同、纵横联动。建立完善产学研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等协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借助区内外科研资源和力量,共同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突破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

4. 促进转化、培育产业。以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核心,突出自主创新、自有技术、自主品牌,强化开放合作,促进研发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中试、进入孵化、实现产业化,形成一定产业规模,打通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化之间的通道,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生产力。

5. 人才优先、引育并举。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把人才资源开发摆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注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围绕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立足提升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水平,大力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本土科技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的研发能力,加大高科技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三)行动目标。

围绕创新型钦州建设的目标任务,在今后3年,通过着力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突破20项重大技术,创建40个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引育3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新增30家高新技术企业,转化60项重大科技成果,使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力争到2021年,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1%以上。

1. 突破20项重大技术。围绕汽车、机械、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特色优势农业、坭兴陶产业、大数据产业、动漫文化创意产业等我市具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领域,以科技重大专项为抓手,集中力量开展科研技术攻关,到2021年,突破20项以上关键性重大技术。

2. 创建40个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在巩固提升现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和载体的基础上,重点创建6个国家级创新平台,主要包括: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星创天地。重点创建12个自治区级创新平台,主要包括: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自治区级星创天地。重点创建22个市级创新平台,主要包括: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

3. 引育3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在巩固提升现有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基础上,通过“人才小高地”、“领军型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及各类创新平台和载体等渠道集聚区内外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到2021年,新增引进培育3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

4. 新增30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企业为重点对象,发展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催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21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

5. 转化60项重大科技成果。深入推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结合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需求,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与企业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到2021年,转化重大科技成果60项以上,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三、主要任务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瞄准靶向精准发力,以科技项目为牵引,集中攻关,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创新主体培育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紧密衔接,加快补齐产业科技创新短板,努力形成以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一)组织重大产业科技攻关。

1. 汽车领域。着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配件产业,夯实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技术基础,重点突破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传动系统等3大关键技术,实现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推动汽车产业向电动化、轻量化、高端化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2. 机械领域。推动传统机械行业实现“二次创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为主攻方向,加快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开展机械智能化2项技术攻关,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提升我市机械领域产业技术水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3. 节能环保领域。重点开展关键技术创新,通过在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石油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石化产业园危化气体泄漏监测系统、乙酸乙酯节能生产技术等3项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生态环保产业技术提升,全面提升我市环境保护与治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4. 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围绕无人机等关键产业链,开展无人机发动机技术攻关,加强集成创新和自主研发,全面提升高端装备自主设计水平和研制能力,为行业转型升级不断注入新的动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5. 新材料领域。以石油化工、机械装备等传统产业为基础,重点研发石墨烯化工用散热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储能、导电、导热等新材料技术攻关,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6.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中华鲎养殖及药用价值技术攻关,实现海洋生物资源的高质化和高值化利用及其产业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局,钦州港区管委)

7. 特色优势农业领域。围绕提升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打造新兴农业产业等方面,重点突破新品种选育技术、农作物高质高效栽培模式、蔬菜水果提质增效技术、畜禽水产良种繁育、木本粮油(油茶)新品种引进、选育及高产栽培技术等技术,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8. 坭兴陶产业领域。 开展坭兴陶工艺及设备研制2项技术攻关,推动坭兴陶产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 大数据产业领域。健全大数据产业创新链,以钦州华为数字小镇项目为抓手,围绕行政大数据、商用大数据、华为移动APP大数据三大大数据产业生态圈,补齐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链。开展大数据产业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牵头单位:钦州高新区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 动漫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通过政策支持与引导,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组成传统文化动漫作品的生态链。着力提高动漫元素与相关产业形态的融合度,以本土原创为核心,扩大产业外延,充分运用AI、VR等创新科技手段提高动漫游戏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动漫文化产业创新体系。开展动漫文化产业技术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二)强化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

1. 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类、工程研究中心类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积极引进具有独立法人的国家级科研机构或研发平台分支机构入钦,优先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2. 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引导和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依托骨干企业,吸纳上下游配套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平台,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标准制定、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带领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形成创新集群,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3. 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引导和支持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和创新资源向钦州高新区集聚,积极引进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总部,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支持钦州高新区企业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推进钦州高新区科技孵化及研发基地和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钦州高新区科技孵化体系。(牵头单位:钦州高新区管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 建设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自治区级高新区的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全要素、开放式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建立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链,争创更多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组织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钦州市选拔赛等活动,每年公开遴选重点领域科技型初创企业10家,激励带动更多创新主体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三)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

1. 积极引进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引进导向,鼓励优秀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高标准建设院士工作站,柔性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来钦聚集。加强对引进人才和团队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入钦人才的后顾之忧,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用人主体单位要充分下放科研自主权,积极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薪酬制度,进一步提高创新型人才的工资待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北部湾大学,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2. 积极培养本土人才。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加大本土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配合实施广西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基地和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载体,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北部湾大学,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四)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

1. 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做好“一对一”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工作,对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性补助。大力实施科技招商计划,依托钦州高新区、国家和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及有实力的本土特色龙头企业等平台载体,着力引进和孵化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项目,培育具有钦州资源和人才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链,带动吸引上下游企业聚集,对外省(市、区)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市落户的,在其资格有效期内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优惠政策;部分迁移到我市的,经自治区相关机构重新认定后,符合条件的授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2. 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机制,通过科技招商引进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一批、传统产业改造一批等多种渠道,加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扩张,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做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每年重点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瞪羚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扶持“瞪羚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战略咨询等创新活动。积极关注和发现“独角兽”企业,扶持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3. 强化企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配合实施首席技术官(CTO)培养计划,组织我市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学习,增强其在新技术研发应用、客户技术需求、技术趋势把握等方面的能力。采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双向互动派遣形式,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派驻科研骨干,推动科技成果进入企业,或者结合企业需求转化科技成果;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派驻技术人员,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共建各类研发载体,开展科研项目合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五)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 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聚焦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积极引进国家级、自治区级科研院所、高水平院校来钦建立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积极构建市级技术转移工作网络,并链接广西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活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2. 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应用。定期编制发布企业技术需求目录和高校、科研院所可供转化的科技成果目录,建立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与企业科技需求对接机制,加强技术供需对接。拓宽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对接渠道,持续开展产学研联动合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熟化基地和科研试验站等,促进技术成果规模化应用。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转化应用,由财政科技计划按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促进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使用,鼓励科研院所采用市场化方式为企业提供检测、测试、标准查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3. 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认真执行并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钦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2015-2020年)》,鼓励市内高校及科研院所制订单位内部的科技成果处置办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制度,科研成果完成单位定期报告年度科技成果情况、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科技成果收益及分配情况等,科技主管部门对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转化水平进行有效评估,并作为申报科技成果奖励、科技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科技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有序组织实施各项清单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加强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将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安排,确保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二)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统筹优化科技领域与各行业领域科技的紧密关系,健全科技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会商机制,强化行业领域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准提出行业发展的科技需求,配合科技部门梳理凝练出行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科技部门要综合推进行业领域的科技发展,共同协调谋划和组织实施科技项目,使科技创新为行业领域发展提供更大、更有效的动力。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界、产业界、企业界等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集聚共识,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形成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人才集聚的合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三)保障科研经费投入。

全市各级财政要将科技支出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财政科技支出视财力情况增长,重点投入到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应用基础研究等领域。研究出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具体办法,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予以奖励性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四)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积极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解决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资金的问题,加快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减少科技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现象。深化科技创新领域“简政放权”改革,研究出台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科研诚信建设等改革措施,在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创新主体更大的自主权,减少条条框框对科研人员的束缚,充分释放创新活力和动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五)强化科研院所力量建设。

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的科研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牵头或参与重大关键技术研发、行业共性技术开发、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团体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六)扩大科技创新开放合作。

大力实施科技招才引智行动,围绕电子信息、互联网、智能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重点领域,针对技术、人才、产业、创新等主题,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科技引进专题活动,吸引北京、上海、广东等科技资源密集地区的创新平台、科技项目和科技人才团队来钦落户。(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七)强化目标考核督查。

将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相关指标考核纳入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确保聚焦政策和资源,全力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动态监测、评估、督查机制,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在科技项目、研发平台、人才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定期通报,适时开展评估总结,褒奖先进,对推进工作力度大、进步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推诿拖拉的予以通报批评,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任务且排名靠后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由市领导约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督查考评办;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八)积极营造创新氛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理念,强化舆论引导,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大力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要不断加强对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宣传讲解创新创业相关政策与技能,促进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对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钦州新闻传媒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附件:1. 突破20项重大技术计划

2. 创建40个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计划

3. 引育3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计划

4. 新增30家高新技术企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5. 转化60项重大科技成果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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