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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9-03-06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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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政办〔20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立京 副市长

副组长:梁  辉 副市长

成  员:李  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  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登成 市发改委主任

邹满丽 市工信委主任

陈正理 市科技局局长

何  倪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绪东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邱军辉 钦州高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杨  明 市开投集团公司董事长

赵文博 市滨海置业集团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建设工作,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登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邱军辉、张绪东、何倪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研究提出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大数据产业链,编制大数据产业树;研究制订产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研究提出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建设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推动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及资金支持;负责统筹大数据展示中心的规划设计及内容展示;负责对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建设及产业发展进行策划宣传和工作督办。

(二)市工信委:负责推动华为数字小镇4G、5G、NB-IoT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建设。

(三)市科技局:负责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科技孵化大楼)建设及办公用房简单装修。

(四)市财政局:负责统筹一定的建设经费用于支持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用房装修;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并充分利用钦州临港产业投资基金等已设立的基金,优先支持大数据相关重大应用示范类和创新研发类项目(企业)落户。

(五)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开展钦州华为数字小镇产业推介及相关产业链招商工作。

(六)钦州高新区管委:负责制订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建设相关工作方案及招商工作方案;统筹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负责钦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及办公用房简单装修;会同市投资促进局开展钦州华为数字小镇产业推介及相关产业链招商工作;负责为落户钦州华为数字小镇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审批、政策兑现等“一条龙”服务;负责研究组建一支以第三方力量为主的专业化队伍开展项目策划、招商、评估、服务等。

(七)市开投集团公司:负责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T3标准机房建设及运营。

(八)市滨海置业集团公司:负责滨海新城白石湖兰亭街楼宇建设及办公用房简单装修。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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