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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钦州市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9-03-08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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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关于
钦州市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钦州市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钦州市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精神,为抓好我市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市智慧城市发展总体框架下,全面推广符合银行卡行业联网通用标准的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拓展包括公共交通、医疗健康、税费缴纳、公共缴费、农贸市场、校企园区等场景的便民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提升支付服务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有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改善社会民生。

二、总体要求

政府引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指导与协调,大力支持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组织推广各行业、各领域公共服务应用向移动支付开放。

人行推动。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收单支付机构加强与公共服务领域行业单位的合作,督导各机构开展移动支付受理环境改造。

统一标准。按照银行卡行业联网通用标准,规范移动支付受理、交易、清算、服务等环节,打造银行卡行业移动支付统一品牌形象,优化提升移动支付用户体验。

创新发展。创新管理理念,鼓励和推动移动支付与新型行业融合,整合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行业应用、金融支付等领域的资源,不断提升普惠民生能力,满足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创新发展的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广“云闪付”APP的应用。各商业银行和收单支付机构要不断完善云闪付APP的业务模式和产品体系,制定实施行业综合解决方案,快速扩大银行业移动支付覆盖面,力争2019年6月底前实现重点行业和便民场景的全面突破。(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

(二)推动移动支付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2019年6月底前,全市实现移动支付方式乘坐公交;整合资源,加强与钦州市公交一卡通工程等共同合作,各大商圈、景区的停车场、公共停车位实现移动支付或无感(无卡)支付停车费。(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公交公司)

(三)推动移动支付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顺应“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数据发展及智能IC卡产业转型趋势,稳步推进电子健康卡创新应用。2019年12月底前,全面推进电子健康卡项目,所有公立医院挂号、缴费窗口和自助终端开通移动支付业务;社区医疗服务点全面开通移动支付业务。(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推动移动支付在交罚缴税领域的应用。2019年6月底前,完成交警部门、快处快赔中心等交通违法处罚窗口的POS终端设备的改造,实现移动支付受理罚缴,方便群众办理交款业务,缓解群众排队压力;2019年6月底前办税网点全部实现POS终端或自助终端支持移动支付。(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五)推动移动支付在公共缴费领域的应用。2019年6月底前,水、电、有线电视、燃气、公共停车等公共缴费实现移动支付缴费或充值,确保所有缴费单位营业厅窗口POS机开通移动支付方式,市民可以通过自助终端、银行业统一移动支付平台实现各种缴费。(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配合单位:市开投集团公司、钦州供电局、广西广电网络钦州分公司、钦州中燃公司)

(六)推动移动支付在农贸市场领域的应用。推动农贸市场及周边15分钟生活圈80%以上商户能实现符合银行卡行业标准的移动支付(二维码支付),2019年9月底前建设4个以上移动支付示范农贸市场,2019年底所有农贸市场实现移动支付。(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七)推动移动支付在旅游景区及农村领域的应用。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2020年底前实现所有星级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门票及景区内经营户可受理移动支付(手机闪付、二维码支付);钦州辖区内所有农村综合服务站可受理移动支付;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与银行业统一移动支付平台对接实现移动支付服务。(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推动移动支付在学校领域的应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所有高职及普通高校的食堂窗口和校内超市、餐饮店、照相店、复印店、文具店、理发店等80%以上商户受理移动支付,实现在线缴费等服务接入银行业统一移动支付平台。(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九)实现移动支付交纳党费。2019年9月底前,实现市各单位、各金融机构实现移动支付交纳党费。(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配合单位:市直属机关工委)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钦州市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协调机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牵头,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分管领导负责,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开投集团公司、钦州供电局、广西广电网络钦州分公司、钦州中燃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收单支付机构等单位参与。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和市金融办负责统筹安排示范工程推进工作。

(二)统一思想认识。银行卡是符合国家统一金融标准的电子支付工具,具有安全、方便、快捷的特点,目前已广泛渗透居民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个人支付工具之一。基于银行卡行业联网通用标准的移动支付,具有手机闪付、二维码支付、银行账户管理及维护等移动支付功能,其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可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改善民生服务,提升民众获得感。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站在便民惠民的角度,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开放、共享”理念,打破行业进入壁垒,加快公交、公共缴费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开放通用,确保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按期完成。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推动移动支付在服务行业领域的应用推广,并指定落实1名联络员,于2019年3月6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分别报送至市金融办(联系人:王东,电话:3689882)和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联系人:苏菲菲,电话:2820976,邮箱:gzzfjsk@163.com)。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收单支付机构要紧密配合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做好工作对接,加快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建设,夯实移动支付应用基础,严格按照国家金融标准做好移动支付推广中的合规操作和风险防控。已经在公共服务领域提供排他性移动支付服务产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2019年6月底前按照银行卡行业联网通用标准完成系统改造。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率先推广使用手机闪付、二维码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带动周围群体参与移动支付的体验与应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收单支付机构要切实加大移动支付应用成果推广和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宣传、优惠推广、现场体验等多种方式,扩大移动支付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培养客户使用移动支付习惯,提高客户对移动支付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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