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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18〕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98号)要求,市本级政务“一件事情”办事清单(第一批)已完成梳理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清单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单一部门事项办事清单沿用该事项的“一次性告知”清单,不另外编制公布;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编制责任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 教育领域(含就业)政务“一件事情”办事清单(第一批)
2. 民政领域政务“一件事情”办事清单(第一批)
3. 卫生领域政务“一件事情”办事清单(第一批)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