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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18〕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98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磊岩 副市长
副组长:莫满就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 庆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韦德松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廷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沈小军 市住建委主任
谢永福 市环保局局长
廖桂声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远钦 市海洋局局长
温念军 灵山县副县长
余 镇 浦北县副县长
梁 莲 钦南区副区长
黄荡开 钦北区副区长
徐科峰 钦州港区管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全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廖桂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波(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罗岽(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担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