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8年政府公报 > 第9期 > 政府文件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口岸住宅小区生活用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10-12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口岸
住宅小区生活用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政办〔2018〕87号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好钦州口岸住宅小区生活用房历史遗留问题,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口岸住宅小区生活用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副组长:潘定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吴良佐 市口岸办副主任

黄登成 市发改委主任

何  倪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廷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永福 市环保局局长

沈小军 市住建委主任

谢柱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庞  东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黄应增 市人防办主任

石昌喜 市地震局局长

劳雪峰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吴善奎 市住建委副调研员、市房改办主任

黄维政 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彭福祥 市气象局局长

郁荣胜 钦州边检站站长

刘维伦 钦州海关关长

陈业林 原钦州检验检疫局局长

闫松银 钦州海事局局长

梁志武 钦州供电局局长

赵文博 市滨海置业集团公司董事长

阮  东 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口岸办,办公室主任由吴良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竣工验收工作组、不动产手续办证及配套设施完善工作组2个专项工作组,工作人员由各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竣工验收工作组

负责清查A、B地块项目已办理获批手续、尚需办理审批手续以及需要提供的补办材料等;负责完善A、B地块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项目建设程序;全程负责组织钦州边检站(B地块经济适用房)购房职工办理购房贷款、不动产证件手续,组织应收资金、办理需缴税费;负责收集、整理涉及A、B地块项目的会议纪要、政策等文件资料,做好归档存档等工作。

组  长:吴良佐

副组长:何 健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曾世东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善奎

梁祥贤 市人防办副主任

农海飚 市地震局副局长

刘水材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伍千里 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董智锐 钦州边检站后勤处处长

黄燕波 市气象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市口岸办、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钦州边检站、市气象局等相关单位抽调。

二、不动产手续办证及配套设施完善工作组

负责推进A地块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及水电表一户一表安装工作;负责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一步核实实物和资料(图纸)的一致性,做好项目有关材料移交,保障项目后续手续办理顺利推进;负责与口岸系统职工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购房贷款、办理不动产证件手续;负责清算好项目资产、应收资金,测算剩余工程量的工程款、办理手续需缴纳的各种税费;负责做好项目成本核算,弄清该资金缺口情况,并形成解决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等。

组  长:赵文博

副组长:吴良佐

何  倪

李  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曾世东

吴善奎

梁祥贤

农海飚

刘水材

伍千里

张  琪 钦州海关副关长

黄  翔 原钦州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欧建华 钦州海事局副局长

黄燕波

余业胜 市滨海置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阮  东

工作人员:从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口岸办、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钦州海关、钦州海事局、市气象局,市滨海置业集团公司、市开投水务公司等相关单位抽调。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文件下载: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