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政发〔2018〕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撤销2015年1月9日印发的《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市江海分界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钦政发〔2015〕1号)。
文件撤销后,各辖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市海域使用、海岸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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