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钦州市重大项目推进会诊制度
为加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营造良好氛围,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立钦州市重大项目推进会诊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自治区层面、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每月定期跟踪收集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并按问题层级、类别等进行梳理归类,及时提交需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市人民政府解决事项;
(三)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分环节”原则,对重大项目存在问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四)跟踪重大项目会诊议定事项落实情况,限时督办;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诊成员
会诊单位由市重点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海洋局、市市政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征收办、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钦州供电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组成。
会诊会议由常务副市长和有关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相应协管副秘书长,市重点办、市发改委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市重点办、市发改委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名分管领导为会诊成员(名单附后)。会诊会议由市重点办、市发改委牵头,承担会诊会议日常工作,会诊会议根据问题事项召集相应的成员单位参加。会诊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市重点办、市发改委确定。会诊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成立重大项目推进会诊专家组,根据问题层级、类别和环节等方面,对重大项目进行“分层级、分类别、分环节”会诊。
(一)对属县区和园区权限范围内解决的事项,市重点办督促县区和园区自行协调解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跟踪落实;
(二)对仅涉及市直部门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市重点办根据问题性质,通过专题会、交办单、督办函、协调函等形式,督促市直部门协调解决;
(三)对确需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市重点办不定期直报市人民政府,由归口分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
(四)对确需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复杂问题,由市重点办逐级报请市主要领导协调解决;
(五)对县区重大项目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分管副市长每月定期组织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常务副县长(副区长、副主任)及发改、统计、重点办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召开重大项目会诊专题会协调解决;
(六)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市重点办和市发改委负责每月跟踪重大问题和会诊会议研究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对长期未落实解决的问题提请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会诊会议结束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领导会诊议定的重要事项,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部门专题会诊议定的事项,以市重点办名义印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重大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统筹推进本辖区本行业重大项目建设,做到“三固定”(固定分管领导、固定责任部门、固定具体人员)。市直审批和要素保障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落实专抓项目建设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确保项目会诊机制正常运转。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抓总,聚焦项目策划、管理、推进、分析等环节;市重点办负责统筹专抓重大项目跟踪、协调和推进,提请组织开展项目会诊;市直审批和要素保障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推进项目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参照成立相应机制。
(三)定期报送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责任部门每月28日前将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信息报送市发改委汇总,市发改委于每月10日前把上月重大项目按问题层级、类别等进行梳理归类,列明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提交市重点办。对业主反映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和提交办理。
(四)开展项目会诊。市重点办牵头根据重大项目问题层级、类别和环节,对重大项目进行分层级、分类别、分环节会诊,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
(五)强化督查问责。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市重点办和市发改委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和会诊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项目不力、落实整改不到位、项目推进不理想的县区和部门给予通报,限时整改,视情况提请市人民政府问责。
附件:钦州市重大项目推进会诊会议成员名单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
钦州市重大项目推进会诊会议
成员名单及联络员名单
一、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蒙启鹏 副市长
召 集 人:潘定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郑豪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重点办副主任
黄登成 市发改委主任
副召集人:李 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重点办副主任
马相聪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名单:杨君伟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董杏材 市绩效办副主任
吴 成 市工信委副主任
冯思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荣恒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振良 市人社局副局长
符永东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武坤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裴 云 市住建委副主任
刘远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燕海 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宗锟 市农业局副局长
吴建威 市林业局副局长
谢柱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谢雍飞 市卫计委党组副书记
李秀东 市海洋局副局长
黄定彬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陆崇山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覃振康 市征收办主任
戚 斌 市金融办副主任
梁祥贤 市人防办副主任
杨劲松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伍千里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李球发 钦州供电局副局长
韦学敏 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副局长
二、联络员名单
马东传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科科长
周鸿珍 市绩效办考评二科科长
唐艳发 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
钟广华 市工信委投资科科员
方 熙 市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翁朝虹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杨雅岚 市人社局社保科科长
蓝 锋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调控科科长
陈劲松 市环保局审批科负责人
孙金阳 市住建委项目办副主任
赖军民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规划科科长
李 斌 市水利局水利站副站长
陆 霖 市农业局信息科副科长
黄国新 市林业局能源站站长
李 铁 市商务局区域合作科副科长
陈 粟 市卫计委规划信息科科长
李鹏飞 市海洋局海域科科长
甘树蒲 市市政管理局市政科科长
胡国军 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科科长
梁和嵩 市征收办征收科负责人
劳 力 市金融办金融研究发展中心科员
刘国舜 市投资促进局项目产业科科长
李国钦 市人防办监察所副所长
苏中勤 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
黄宗开 钦州供电局计划部主任
覃规钦 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规划建设管理科科长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