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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各市人民政府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桂政电〔2018〕5号),2016年度我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获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为表扬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节能降碳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在2016年度节能降碳考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机关服务中心、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及灵山县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获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先进为榜样,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我市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为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新格局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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