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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钦州市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2018-01-11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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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钦州市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钦政办〔2017〕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行为,保障好、实现好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根据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公共文化单位服务范围和业务特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执行好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全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单位提出,经市文新广电局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各县区要根据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结合实际,于2017年12月30日前制定并公布本区域内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附件:钦州市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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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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