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政干〔2017〕31号
经研究决定:
韦立栋同志任钦州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彰桂同志任钦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劳家喜同志的钦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保留副处长级;
庞波同志任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