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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钦州市制糖企业战略重组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7-08-01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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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全市制糖企业战略重组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钦州市制糖企业战略重组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解决制糖企业战略重组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服务指导,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及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和钦州港区管委等单位组成,市工信委为牵头单位。
  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工信委主任为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家祥同志(市工信委副主任)担任。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工信委: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的总体推进与协调。
  市发改委: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过程中的改革改制协调。
  市财政局: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基金(资金)设立的指导与协调。
  市人社局: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的人才引进和培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和新增用地安排。
  市环保局: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项目的环保治理推动和评估指导。
  市商务局: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后的糖业市场秩序的协调与规范。
  市统计局: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后制糖企业相关数据的核查与统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战略重组制糖企业食品安全的指导和监管。
  市工商局: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的工商登记变更等指导服务。
  市质监局: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质量技术监督。
  市国资委: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市金融办: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的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服务保障及金融业务风险监管。
  市法制办: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过程中的法律指导。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制糖企业战略重组的税收支持政策研究实施。
  各食糖主产县区人民政府和钦州港区管委是制糖企业战略重组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制糖企业重组具体推进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制糖企业战略重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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