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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园区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7-07-05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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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钦州市园区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李振林 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李磊岩 副市长
  副召集人:黄立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晓华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马相聪 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悦文 市工信委副主任
       黄荣恒 市财政局副局长
       裴 云 市住建委副主任
       劳广毅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珊玫 市统计局副局长
       冯 静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曾大立 市滨海新城管委副主任
       杨 然 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委副主任
       吴华军 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经发处副处长
       李 伟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经发局副总监
       张 琪 钦州海关副关长
       吴意华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陈振军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盛乐 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副局长
       黎世才 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莫鉴贤 钦州港区管委副主任
       谢世伦 三娘湾管理区管委副主任
       陈朝文 钦州高新区管委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晓华同志兼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建立和完善园区主要经济指标体系,规范指标数据的统计和发布办法,确保数据衔接、匹配和真实可信,满足统计需要。
  (二)通报园区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分析园区经济运行态势和发展趋势,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协调园区与相关部门加强统计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信息共享”的统计工作长效机制。
  (四)研究需联席会议协商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分工作会议和会商会议两种类型。
  工作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在每季度最后1个月中旬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园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园区经济发展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会商会议根据园区统计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会商会议由副召集人组织召开,主要任务是解决园区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园区统计制度,培训园区统计业务骨干,以及其他需要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管理职能和应承担的统计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积极支持和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单位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决定,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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