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
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按规定目标和实施时间全面完成2017年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扎实推进民生建设和脱贫攻坚的指示要求,深入实施“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统筹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集中力量推进一批重点民生工程实施,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
2017年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包括社保、健康、教育、水利、安居、农补、生态、文化、扶贫、交通等10大惠民工程共68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35056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5620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84166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8976万元、县区财政配套16043万元、其他169669万元)。其中:人口大县乡镇卫生院建设、钦州学院新校区二期、钦州学院新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西区学生公寓楼、新设地级市高中建设、人口大县高中建设等5个项目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献礼工程,项目总投资8055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6230万元、地方投资64320万元),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40925万元。
三、具体任务
(一)社保惠民项目。投入资金99915万元,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农村居民住房政策性保险、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补助等6个项目。
(二)健康惠民项目。投入资金233655万元,实施人口大县乡镇卫生院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治、医疗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地中海贫血防治、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7个项目。
(三)教育惠民项目。投入资金70628万元,实施钦州学院新校区二期、钦州学院新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西区学生公寓楼、新设地级市高中建设、人口大县高中建设、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造、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普通高中免学费、中职学生免学费、高校国家助学金项目、市技工学校回迁工程、滨海新城拆迁安置区配套教育设施、扩大民办教育办学规模等15个项目。
(四)水利惠民项目。投入资金8769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城区排涝泵站、江河海堤加固工程等5个项目。
(五)安居惠民项目。投入资金66389万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白石湖水系通湖二渠、城区排水管网隐患点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市政公厕建设、城市道路照明提升工程、市场升级改造、农网升级改造、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等11个项目。
(六)农补惠民项目。投入资金23984万元,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双高”基地良种补贴等3个项目。
(七)生态惠民项目。投入资金1121万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污染防治、土地整治、农村公共照明试点等4个项目。
(八)文化惠民项目。投入资金6532万元,实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农家书屋建设、文艺演出活动、电影放映工程、创建“儿童家园(之家)”、全民健身工程、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等10个项目。
(九)扶贫惠民项目。投入资金20467万元,实施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高新区医药电子产业园扶贫创业标准厂房续建2个项目。
(十)交通惠民项目。投入资金3595万元,实施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钦州湾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小街小巷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等5个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责任单位要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措施,作为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际行动,列入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市级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分解指标任务,切实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科学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简化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项目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各级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投入,加强对资金的统筹和监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对进度不快、工作措施不力的县区和单位督促整改,督促目标任务的完成。市绩效办要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牵头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进行考核。各级统计部门要依法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统计数据进行认定,确保真实可靠、客观公正。
(四)强化后续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出台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的措施,对项目后续管理在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做到建管并重。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真正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五)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钦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要继续开辟专栏,对为民办实事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各级各责任单位也要重视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为民办实事,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参与到为民办实事中去。
(六)建立月报制度,实行动态监测。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协调调度,密切跟踪,建立项目进度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及时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截至上月底的项目具体进展情况、群众受益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典型事例等内容书面报送市发改委(联系方式:3686656,fgwshk@qin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