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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17年服务业发展
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领域和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确保完成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创新有为”工作总基调,以打造千亿元现代服务业为目标,以速度加快、比重提高、水平提升为要求,以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和集聚区物流园区为抓手,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服务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指标
根据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和自治区关于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2017年我市服务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5%;
——铁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长4%;
——公路客货周转量增长7%;
——水上客货周转量增长5%;
——邮政业务总量增长27%;
——电信业务总量增长36%;
——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9%;
——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4%;
——住宿业营业额增长8%;
——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4%;
——人民币存款余额增长9%;
——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7%;
——保费收入增长9%;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8%;
——财政八项支出增长10%。
三、重点任务分工
(一)围绕打造北部湾集装箱干线港以及“渝桂新”物流大通道,大力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业
1. 现代物流业
(1)完善现代物流节点基础设施。开工建设钦州火车东站至三墩铁路、钦州港东站车场和货场、鹰岭至石化产业园铁路支线、鹰岭分区车场、金谷分区车场、南钦铁路电气化改造等海铁联运工程,以及20万吨级集装箱航道、10万吨级集装箱双向航道、大榄坪南作业区9-11#集装箱码头等深水航道、大能力泊位,加快建设大榄坪作业区12-13#泊位、金鼓江作业区11-12#泊位、鹰岭作业区2-4#泊位等项目。开工建设钦州港站扩能改造、鹰岭至石化产业园铁路支线、鹰岭分区车场、金谷分区车场等项目,推进钦州港30万吨级油码头、30万吨级进港航道支航道等项目建设。建成30万吨级码头栈桥工程。(市交通运输局、北部湾办、铁建办牵头;市发改委、海洋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钦州港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2)加大“大通关”扶持力度。出台新一轮口岸“大通关”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市口岸办、北部湾办,市港口(集团)公司等单位配合〕
(3)加快创建全区优质口岸服务示范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等口岸监管创新模式,建立健全对接区域通关一体化的机制,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扩大平台应用,优化货物通关通检流程及物流监管模式,力争口岸服务水平和通关效率走在全区前列。推进钦州保税港区与马来西亚关丹港的通关便利化合作。(市口岸办牵头;市海洋局、外侨办、北部湾办,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钦州海事局等单位配合)
(4)加密集装箱班轮航线。争取开通新的集装箱班轮航线,推进国际和区域水水中转业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外侨办、北部湾办,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钦州港区管委,市港口(集团)公司、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公司等单位配合〕
(5)加快建设“渝桂新”物流大通道。积极对接“渝桂新”物流大通道,做好我市规划建设方案。加快西南地区内陆“无水港”建设,实现贵阳至钦州港铁路货运专列正式开通和常态化运行,洽谈推进昆明“无水港”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外侨办、北部湾办、铁建办等单位配合)
(6)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模式。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推进联运服务“一单制”,实施港口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动组建海铁联运龙头企业,实施贯通中南西南公铁联运冷链物流通道等创新示范工程。(市交通运输局、铁建办牵头;市发改委、口岸办、北部湾办,钦州港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7)积极培育本地集装箱货运企业。加大对航运市场发展扶持,引进更多船公司入驻,整合航运企业,支持设立更多本地法人航运企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8)打造中南、西南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支持钦州保税港区开展中泰“水果快线”业务,扩大肉类、水果进口。重点推进钦州保税港区祥龙物流、中国-东盟(钦州)农产品大市场冷链物流项目、钦北区海陆冷链物流、钦州九联万吨鸡肉冷链服务、灵山泓科冷链物流、灵山正久生泰GMP级冷链食品生产配送项目等项目建设。(市商务局,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牵头;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灵山县、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港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9)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强工业园区、开发区物流配送、农村配送的有效衔接,加强货物装卸场站、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邮政快件分拨中心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加强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积极培育1-2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建立重点物流企业名录和示范物流园区数据库。加快推进钦州保税港区综合物流园、祥龙配套物流园区、钦州港区物流加工园区、中国-东盟农产品大市场等物流园区建设,推动皇马综合物流园启动建设。(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工商局,钦州保税港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11)加快打造西南汽车集散港。争取启动钦州保税港区“南车北运”业务,推进与南宁、昆明、贵阳、南昌等地平行进口汽车体验中心的业务合作。(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牵头;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北部湾办,钦州港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2. 商贸服务业
(1)加快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一批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加强乡镇农贸市场硬件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场积极申请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业务。(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外贸体制机制创新。组织企业参加东南亚、欧美等国家展销会及春秋两届广交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规划建设加工贸易产业园,深入实施加工贸易“三年倍增计划”,以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高新区为重点,引进电子信息、机电设备等外向型高新技术产业转移企业,优化加工贸易结构。强化外向型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通关、退税、用工等问题,推进以力顺机械为代表的自主品牌出口,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整合码头资源,创新通关管理,做大做强边贸进口。争取自治区支持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申报创建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市商务局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3)建成钦州保税港区加工贸易标准厂房、棉纺产业园等项目,发展电子信息、高端棉纺、木材加工、汽车零配件等加工贸易产业。积极培育飞机整机进口贸易交付等通航产业。(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牵头;市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4)落实桂港澳CEPA服务业先行先试,争取打造CEPA合作示范基地。清理与CEPA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积极与港澳对接,力争在金融、交通物流、专业服务、商贸、旅游等重点领域促成一批项目落地。(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牵头;市金融办、外侨办、法制办等单位配合)
(5)开展消费品培育升级专项行动。争取中国-东盟农产品大市场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加快建设长融世贸广场,实现东盟商贸城小商品城扩大运营。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农副产品等专题促消费展销会活动。鼓励“个转企、小上限”,培育新增限上服务业企业30家;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30家。(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农业局、统计局、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6)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和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开展内贸流通品牌评定工作。评定若干广西老字号、商务诚信示范企业,打造钦州特产“一县(区)一品”等。(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7)实施“蚂蚁洋货”国际商品直销品牌加盟战略,继续在区内外重点城市合作开设旗舰店、县级城镇招揽精品加盟店。(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牵头;市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3. 信息服务业
(1)实现钦州港与已开通航线东盟国家港口城市的港航物流信息互联互通。推动中国-东盟信息港钦州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中心建设。(市北部湾办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海洋局,钦州港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2)提高电信业务总量,发展北斗卫星及多模式兼容的移动导航信息系统应用产品,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应用及产业化。规划建设云计算产业园。推进中国-东盟(中马钦州产业园)北斗导航服务基地规划建设。(市工信委,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文新广电局等单位配合)
(3)发展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大数据分析技术和平台。(市工信委牵头;市科技局,钦州高新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4)引进和培育互联网服务企业,搭建集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城市管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发展以港航信息、电子商务、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服务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产业。(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海洋局、金融办,钦州高新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4. 电子商务
(1)制定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2)完善钦州保税港区跨境电商支撑体系,发展跨境电商。扩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进一步优化海购365电商平台。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建设。(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3)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进一步提升灵山、浦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成果,推动“东盟汇”“顺路发”等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产销大户、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对接,举办新农村商网网上购销对接会、农产品O2O对接会等活动,扩大农产品网上交易。打造2-3个以上网络销售的钦州特色产品。(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局、文新广电局、水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4)积极搭建电商创业孵化平台。扶持广西东盟商贸城阿里巴巴网络批发平台、“东盟汇”、钦北皇马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灵山三科电商创业园、浦北县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等电商平台发展。争取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试点。大力发展快递业。鼓励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及培训力度。(市人社局、商务局牵头;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5. 金融业
(1)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更多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债券、投资基金等方式直接融资,力争1-2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市。(市金融办牵头;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2)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北部湾产权交易中心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贷款及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创造条件探索开展跨境人民币投资、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跨境金融业务。探索设立政府投资引导资金。(市金融办牵头;市工商局,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3)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效。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的服务网络,推行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责任分担机制和损失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4321”政银担合作模式,降低担保费率。(市金融办牵头;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4)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实施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推进农村信用社逐步改制为农商行。(市金融办牵头;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5)推进跨境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探索设立园区一级母基金和金融投资公司。(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牵头;市金融办,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配合)
(二)积极发展促进产业融合互动的服务业
1. 科技服务业
(1)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行动。争取引进12项以上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产业化。探索新建1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市科技局,钦州高新区管委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等单位配合)
(2)推进钦州高新区升级发展。规划建设高新科技服务集聚区,推进科技平台项目建设。(市科技局,钦州高新区管委牵头;市发改委等单位配合)
(3)深入实施高新产业培育工程。着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慧宝源、鑫德利等企业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市科技局、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4)加大科技创新载体培育建设。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培育和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以上、市本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以上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5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2家。(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委,钦州学院等单位配合)
(5)发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科技及信息咨询服务、金融服务,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市科技局牵头;市司法局、金融办等单位配合)
(6)建设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支持钦州高新区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市科技局,钦州高新区管委牵头;市发改委、人社局、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7)推进国家级燕窝及营养保健食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各类市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面向市场提供科技服务。(市科技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钦州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工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钦州学院等单位配合)
2. 海洋服务业
(1)启动国际邮轮码头规划建设,争取成为南海国际邮轮枢纽的重要节点。逐步开通钦州到三亚、下龙湾、新加坡等国内外邮轮航线。〔市旅发委,钦州港区管委牵头;市发改委、海洋局、外侨办、北部湾办,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市港口(集团)公司等单位配合〕
(2)加快培育特色海洋服务业。启动北部湾(钦州)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建设论证研究,推进中船钦州大型海工修造及保障基地项目规划建设。逐步发展航运交易、航运金融、航运咨询、船舶维修、船舶拍卖等业务。加快培育区域性海洋服务基地。(市海洋局、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北部湾办,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钦州港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3)推动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海上位置服务的示范应用,加快建立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中心、水上训练基地、游艇基地、海洋气象监测预警中心、海上搜救分中心、中国-东盟海事法庭、北部湾海洋灾害与预警研究中心、北部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一批海洋服务机构。(市海洋局、北部湾办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金融办,钦州学院,钦州海事局,钦州港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4)加大面向区内外重点城市推广滨海休闲旅游力度,开通海上丝绸之路钦州湾一日游项目,开发以白海豚之约、休闲垂钓、海鲜美食、观光疗养、渔业体验、海上运动等为重点的特色海洋休闲体验游。(市旅发委牵头;市海洋局、体育局、滨海新城管委等单位配合)
3. 人力资源服务业
(1)支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化人才特区。重点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牵头;市人社局、北部湾办等单位配合)
(2)支持钦州学院与国家海洋局、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和上海海事大学共同开展专门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培训、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北部湾办,钦州学院牵头;市教育局、人社局等单位配合)
4. 节能和环保服务业
(1)推动节能环保服务与各产业的融合发展绿色发展,不断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延伸发展节能技术和装备、节能产品、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鼓励各类工业园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并择优向自治区推荐。大力引进节能器具制造、新能源产业开发企业,培育若干节能环保服务业龙头。(市工信委、环保局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业。引进、培育一批重点节能服务公司,鼓励提供整体节能服务,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节能”模式,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节能项目设计、装备采购、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审核、节能低碳认证等服务。鼓励大型重点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市环保局、工信委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3)加快发展环境服务业。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园区集中治污、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培育治污第三方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规划和重大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等环保服务。探索环境保洁、污染治理等环境服务企业外包模式。(市环保局、住建委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4)培育循环再利用服务业。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支持再制造工程技术研发、再生产品安全性检测、再制造产品质量鉴定等服务平台建设。突出绿色发展主色调,规划建设节能环保产业特色聚集区。(市环保局、工信委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三)加快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服务业
1. 旅游与运动休闲业
(1)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休闲旅游,建设钦州历史文化旅游核心区、滨海休闲度假带,打造钦北山水生态观光带、灵山浦北民俗风情体验带,钦州学院滨海校区文化旅游区,开展钦南城郊农业休闲旅游示范带规划建设,形成集休闲、观光、生态、旅游为一体的新型农林渔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策划推广特色精品旅游线路,打造钦州“1小时旅游圈”。(市旅发委牵头,市发改委、农业局、文新广电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三娘湾管理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2)争取把六峰山、大朗书院、林湖森林公园、千年古陶城?园博园创建成4A级景区,继续完善三娘湾景区配套设施,启动三娘湾创建5A级景区工作。(市旅发委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文新广电局,钦南区人民政府、三娘湾管理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3)抓好旅游项目建设。启动建设钦北鹰山温泉休闲旅游等项目,推进越州天湖休闲农业观光旅游、钦州茅尾海沙井岛旅游度假综合开发项目等项目建设,建成北部湾望海岭国际滑翔伞基地。加快三娘湾、茅尾海、八寨沟、五皇山、那雾山等重点旅游景点项目建设。(市旅发委牵头;市发改委、文新广电局、滨海新城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三娘湾管理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4)强化旅游区域合作。开发两广和西南的区域旅游市场,加强与马来西亚关丹市等东盟国家城市的旅游合作,开拓国内和入境旅游市场。(市旅发委牵头;市文新广电局、外侨办等单位配合)
(5)策划办好系列“+旅游”活动。举办“歌飞三月三?情满八寨沟”传统文化节、钦州蚝情节、“活力钦州-月月旅游节”、“钦州人钦州玩”、2017年世界沙滩排球巡回赛及全国青年U21沙滩排球锦标赛等体育竞赛及海上运动、坭兴陶文化创意等活动,活跃旅游市场。(市旅发委、体育局、滨海新城管委,钦北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委、商务局、文新广电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2. 大健康服务业
(1)积极发展大健康产业,发展文化娱乐、体育运动、休闲旅游等一批健康养生个性化服务产业。(市文新广电局、旅发委、体育局等单位分别牵头;市卫计委等单位配合)
(2)加快培育集高端医疗、康复护理等于一体的健康养生产业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业,扩大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发展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市中医院爱心护理院、钦州海湾护理院等项目建设。(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等单位配合) (3)加快规划建设北部湾滨海特色健康养老基地,打造北部湾国际滨海健康养生示范区。(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文新广电局、卫计委、旅发委等单位配合)
(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按照自治区“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要求做好我市工作,市本级建成500张养老床位以上。开展公建民营试点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文新广电局、卫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3.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
(1)大力发展创新发展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提升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加快推进千年古陶城项目一期、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研发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文新广电局等单位配合)
(2)推动文化“走出去”。加强对外文化合作交流,扩大钦州民间艺术、坭兴陶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市文新广电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外侨办,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3)支持文化创作创新。重点开展海上丝路文化、刘冯文化、坭兴陶文化等题材的影视和文艺创作,培育驻场演出品牌。(市文新广电局牵头;钦州学院等单位配合)
(4)推动设计服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融合民族、传统、地域与东盟特色等文化元素的设计创新及应用研究。(市文新广电局牵头;市工信委等单位配合)
4. 教育培训服务业
(1)争取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设立面向东盟的教育培训、人才培养基地。(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牵头;市教育局、人社局,钦州学院等单位配合)
(2)发展多种类型的教育培训服务。依托钦州学院、市职业教育中心,支持兴办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扩大钦州学院船员培训业务规模。(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钦州学院、职教中心,钦州海事局等单位配合)
(3)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市教育局、人社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5. 房地产业
(1)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出台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政策,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推行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以租代建”,组织和引导房地产企业加大营销。加快一批上档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稳定房地产投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引导。(市住建委牵头;市发改委等单位配合)
(2)加快培育8家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较高品牌美誉度的物业服务企业,努力构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市住建委牵头;市发改委等单位配合)
(四)加快实施服务业发展“六大重点工程”
1. 规划引领工程
深入实施《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引领服务业加快发展。贯彻落实《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推进我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 集聚区建设工程
(1)根据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和培育工作。(市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调研及动态监测。(市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3)支持钦州保税港区-钦州港综合物流园、钦州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中马钦州产业园综合性服务集聚区、中国-东盟(中马钦州产业园)北斗导航服务基地、中国-东盟(钦州)农产品大市场、中国广西东盟商贸城等实施中的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市工信委,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钦南区人民政府、钦州港区管委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4)完成钦州高新科技创业集聚区、北部湾滨海特色健康养老基地、钦州白石湖中央商务区、钦州皇马综合物流园等集聚区规划,推动部分项目加快建设。(市民政局、滨海新城管委,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分别负责;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5)协调北部湾(钦州)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北部湾(钦州)石化产品交易中心等集聚区落实责任主体,尽快启动论证研究等准备工作。(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市交通运输局、海洋局、石化办、金融办,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钦州港区管委等单位落实)
3. 示范物流园培育建设工程
(1)根据示范物流园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自治区级现代物流园区的认定,并对浙商国际商贸城、保税港区祥龙配套物流园区、中国-东盟(钦州)农产品大市场等物流园进行重点培育,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市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支持钦州保税港区示范物流园升级建设,推动创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市发改委,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4. 重点项目建设工程
(1)完善服务业各行业、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库。(市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实施服务业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行动。做好重点项目库在库项目的建设服务工作,动态跟踪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发改委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3)全力推动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广西?浙商国际商贸城、灵山县供销社电子商务营运中心、钦州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千年古陶城)项目一期、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研发设计公共服务平台等自治区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和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年内完成建设。(市工信委,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灵山县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市发改委、住建委等单位配合)
(4)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支持我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5)研究设立市层面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5. 龙头企业名录库(重点企业库)建设工程
(1)建立服务业各行业、各领域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名录库。(市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组织开展服务业龙头企业评级认定工作。(市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3)开展服务业各行业企业上规入统调查摸底行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科技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新广电局、统计局、旅发委、金融办及其他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4)积极组织限额以上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上统入库工作,培育壮大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科技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新广电局、统计局、旅发委、金融办及其他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6. 市场主体和品牌培育工程
(1)培育和创建服务业品牌。深化服务业行业标准化建设,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鼓励与组织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争取在商贸、现代物流、旅游休闲、金融、海洋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培育3个以上自治区级品牌。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品牌培育。(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新广电局、卫计委、旅发委、海洋局、金融办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落实)
(2)加强与央企开展重点产业对接和重点项目合作,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行业龙头民企、上市民营企业等国内知名民企为重点,开展龙头民企招商。(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各集聚区主管单位落实;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3)对我市重点发展的服务业行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进行专题招商推介。(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商市商务局、各集聚区主管单位落实;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等单位配合)
(4)积极发展总部经济。以打造区域性总部经济和总部园区为目标,加大城市功能性基础设施特别是楼宇建设和对外营销宣传,积极实施总部经济专题招商行动计划,着力引进行业龙头、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到钦州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窗口公司等总部型机构,年内至少新增总部企业1家。(市投资促进局、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石化办、滨海新城管委,钦州高新区管委等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力度。市发改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按照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分工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要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创新服务业管理模式,积极推动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
(二)完善政策体系
全面深化“接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逐步放宽服务业各行业各领域准入门槛。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支持服务业各领域加快发展的财政、税费、用地等政策措施,研究降低服务业项目用地成本、服务业企业用能、用水偏高等政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将服务业人才培训纳入全市人才培训计划,加大服务业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优化服务业人才发展环境。(对应的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促进服务业发展考核机制,对完成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较好的部门、县区和企业进行奖励。将服务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县区、部门分工负责的2017年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奖励。加强督查力度,对各县区、各部门服务业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和年度督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绩效办,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
(四)加强统计监测
建立服务业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加强服务业运行月度、季度、年度监测分析,实时监测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意见。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监测分析和统计调查工作,注重培育服务业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上统入库。加强对服务业运行的统计监测工作,做好服务业企业上统入库工作,依法推进服务业统计信息公开共享。(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