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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3-13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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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网上政府

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6〕6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顺应新兴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趋势,着力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市、县区联动的网上政府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推进网上办事,推行政务服务“一窗进出(一个窗口进出),双线协同(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三向联办(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服务规范化、体验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在自治区统一规划下,按照统一架构和标准实施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将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的网上办理通道和运行数据逐级接入。
  (二)整合提升,共建共享。充分整合、利用各级各部门现有的信息化资源,逐步搭建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打破各级各部门服务资源和信息系统的条块分割,实现政务服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
  (三)需求导向,便民务实。以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为中心,开展系统设计与项目建设,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根据网上政务应用中的难点,合理设定工作步骤,把握轻重缓急,狠抓关键环节,逐步扩大网上政务服务的覆盖面,促进深度应用。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云计算中心建设。
  建设逻辑集中、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云计算数据中心,为各县区、各部门网站及信息系统提供机房基础设施、云计算资源、云存储资源、数据灾备、服务器托管、安全防护、运行维护等基础性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2017年底前完成)
  (二)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1. 建设电子政务内网。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方案,建设适合我市实际的政务内网,满足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实现市、县两级网络纵向贯通,横向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底前完成)
  2. 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面实现市、县、镇三级电子政务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联通,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络出口,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业务专网和业务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和云计算中心迁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2017年底前完成)
  (三)加快推进光纤网络建设和应用。实施宽带钦州战略,实现所有县区城区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形成城乡一体化信息网络新格局;重点推进网络优化提速,同时加快扩大4G通信网络、固定宽带网络以及公共领域无线局域网络的覆盖范围和规模;充分利用有线、无线技术推进“三网融合”,推动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继续加大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进一步扩大有线电视网络宽带业务和市政府免费WIFI业务覆盖范围,为网上政府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市工信委、文新广电局;2019年底前完成)
  (四)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中心资源,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各级政府部门未建设网站的不再单独建设,利用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已建设的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市直部门政府网站,逐步迁移到钦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承担。〔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五)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机融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要主动做好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实现一网办理。推进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2017年底前完成)
  (六)建设网上政务公开平台。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权威发布、及时全面、共建共管”的要求,建设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优化网上办事、信息公开、公众服务、效能监察等核心栏目设置,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网民留言办理、民意征集、领导信箱等政民政企互动栏目功能,强化政策解读,使公众方便、快捷获取信息、办理业务。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政务服务作用,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开发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权力APP应用,构建政务公开网上投诉系统、申请公开系统、政策法规公众网上参与系统等政务公开服务系统,推动公众参与权力运行监督和政务治理多元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各县区政府(管委)、各职能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七)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要求,以行业为主,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建筑物、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建设网上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统一政务服务信用系统,协助自治区财政厅建设和完善统一收缴平台。加快建设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开展各类业务系统整合,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推进部门系统数据对接,实现与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各类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的联通,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实现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基本目录和共享目录。推进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的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用。推进投资项目、商事登记、证照批复、领导决策等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政务服务管理办,各县区政府(管委)、各职能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八)建设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依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完成市、县、镇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优化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依托全区的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权力类型、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主要职责、运行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纳入系统管理,依托政府网站等载体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现行政权力设立、取消、调整、下放、承接动态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规范用权、有效监权。〔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编办,各县区政府(管委)、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统筹整合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监督,依托全区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全面推动行政权力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网上留痕、可追溯、可核查,并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制办,各县区政府(管委)、各职能部门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
  (九)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监管系统和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稳步推进事前事后政务权力运行监管平台,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创新,构建覆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全过程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执行、服务、管理、监督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方式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权力运行,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有序、竞争和开放。〔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各县区政府(管委)、各职能部门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十)建设网上政府运行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对网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治理等事项,实施全流程电子监察绩效评估;推进业务管理平台、业务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利用电子监察手段,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治理创新进行实时监察。构建网上评价、短信评价、现场评价相结合的统一公众评价体系,建立热线电话、互联网举报投诉统一受理、协调督办、执行办理、结果反馈、效能监督、行政问责等工作机制。应用第三方评估手段组织开展网上政府评估评价。(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2020年底前完成)
  (十一)制定网上政府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结合网上政府平台建设运行、安全保障等方面技术要求,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数据共享开放、电子监察、绩效考评等一系列网上政府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完善网上政府支撑体系,保障网上政府有效运行。(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各职能部门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十二)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平台中各类公共信息、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障力度;完善开放接口的安全防护能力;提供身份证实时核验服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保密局、政务服务管理办;2019年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职。建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编办、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制办、监察局、绩效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各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网上政府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财政部门要把网上政府相关平台建设开发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发改部门要优化安排网上政府建设相关项目立项,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细化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政府(管委)、各牵头单位要根据网上政府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市现有行业业务信息系统和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落实责任主体,做到责任到人。
  (三)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绩效考核。将网上政府服务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效能监察,开展常态化的督促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和成效,对工作开展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并予以通报。
  (四)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宣传推广。将网上政府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政府公开的专业化队伍。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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