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6〕5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卫生和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体育发展水平,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全民健身真正融入社会生活,引领民众共享共建,为实现我市“两个建成”目标,促进全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具有钦州特色并广泛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民健身事业多元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群众参与”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渐完善。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到2018年达到150万以上,到2020年达到180万以上,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1次以上的人数到2018年达到200万以上,到2020年达到250万以上。
(二)城乡全民健身体育设施进一步改善。力争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实现100%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逐步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100%,实现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率达到30%以上。
(三)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增强。市、县区体育社会组织形成“3+N”模式,80%以上的镇、100%的街道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者队伍,力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8000人以上。
(四)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丰富。市每年举行大、中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4场次,各县区每年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群众体育活动不少于10次,各镇(街道)不少于5次。继续引进国内大型体育赛事,拓宽体育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到2020年培育2-3个有影响的品牌赛事。
(五)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的人数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其中18岁至60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六)全民健身的经济功能进一步发挥。全民健身消费占居民消费支出比重有所提高,力争总规模超过10亿元,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
三、主要任务
(一)贯彻实施《广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协调发展,明确目标任务,科学把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总体布局,加快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发展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弱势群体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逐步缩小差距,为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农业现代化等国家重大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二)大力宣传弘扬体育文化,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重要节庆日、重大体育赛事等时机,多方式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宣传,传播体育价值,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树立和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舆论氛围;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气,使健身成为彰显社会时尚的一种生活方式。
(三)加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全面改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健全和提升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共享、便民利民的市、县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加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力度,力争全市村级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体育广场、足球场、门球场、网球场等项目建设,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配建体育健身设施,逐步合理增设儿童健身活动区。完成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建设中马钦州产业园国际科教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支持全市“十三五”301个贫困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争5年内基本满足贫困村群众对公共体育设施的需求。
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充分利用我市的滨海资源,规划建设中国-东盟水上训练基地、国际沙滩排球训练比赛基地和体育休闲基地。
做好已建成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和提档升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原则,加强对体育设施健身器材的维护。重点改造升级村级篮球场,在原有基础上配备适合儿童的篮球架和足球门等设备,配建大众喜爱的羽毛球场、气排球场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不断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培育壮大体育社会组织,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引导和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独立法人组织,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以市级体育社会组织为龙头,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为节点,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鼓励与引导包括非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社区、媒体在内的社会各方,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监督、群众满意的格局,共同完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公共产品的供给。全市每年新增各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10个以上,其中各县区每年新增1个以上;全市每年举办太极拳、健身舞操、瑜伽及体育健身知识等培训班10期以上,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其中各县区举办1期以上,培训人数100人以上;全市每年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5期以上,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1600名,力争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有1名专职或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推进“管办分离”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每年组织兴办全民健身活动和各类体育赛事6次以上;每年组建400人以上的以大学生、退休老同志、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深入村(社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基层活动常规化,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五)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内容供给。积极倡导民众每周参加健身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保证1小时中等强度以上,结合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特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利用双休日创新办好职工五人制足球、气排球、篮球等项目联赛。大力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等覆盖面广、群众参与性高的球类运动项目;利用节假日、广西体育节、“壮族三月三”、钦州蚝情节等时间节点,结合钦州特色及旅游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健身跑(走)、广场舞、瑜伽、太极拳、游泳、气排球、跳绳、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鼓励支持各行各业举办本行业、系统、区域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积极主办、承办各类体育健身活动。主动引进更多国际国内重大赛事,以赛事促普及谋发展。积极探索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模式,开展体育专业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与社区“一对一”结对体育服务活动,加强基层全民健身工作。推动社会力量支持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元化供给模式。
(六)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促进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同发展。顺应国家推进“一带一路”以及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的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与文化、科技、旅游、医疗、健康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促使以体育健身服务业为主的“体育产业链”形成。创建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引导体育用品、体育服务、体育场馆等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科技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使体育改善国民体质、繁荣文化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业就业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国民体质监测办法》,建设市、县区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网络,推进国民体质监测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体育场馆。加大各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力度,将定期监测的单一职能向常规监测、科学研究、服务与反馈等职能扩展。
(七)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点项目,发展具有钦州滨海特色的时尚健身休闲项目。依法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以镇(街道)、村(社区)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加强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贫困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农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凝聚有利于农村社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创新活力。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将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学校体育和全民健身有机衔接。保障学生体育课课时和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逐步建立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和监测制度,将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体育考试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纳入教学督导内容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指标。完善校园体育比赛常态化,每年至少举办1次城区学校的校园足球、篮球、田径、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比赛;每2年举办1次全市的中小学生运动会。进一步推进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为我市储备基础扎实的体育苗子。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加大门球场等适合老年人的健身项目场地设施建设,发挥全民健身在解决人口老龄化方面的独特作用。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加强开展老人、职工、妇女、幼儿体育,关注留守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社会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借助全民健身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加快发展足球、网球、气排球项目和户外、水上及滨海运动。着力加大足球和网球场地供给,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学制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事业、部队、中老年、五人制、沙滩足球等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赛制灵活、规则简化、难度降低、适应面广的民间足球赛事,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大力开展气排球运动项目,加快普及与提高,继续扩大参与人群,力争到2020年,全市参与气排球运动人数达到60万人以上。
大力发展山地、水上及滨海健身休闲项目,利用规划范围内的茅尾海、钦江、湿地、山体等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生态设计理念,合理有序地将滨海景观、水系景观、山体景观、城市景观组织起来。在灵山县六峰山、浦北县五皇山、钦北区八寨沟、王岗山等景区积极发展登山、攀岩、户外徒步、露营、山地马拉松、自行车等项目,在茅尾海、三娘湾、麻蓝岛等开展龙舟赛、帆船比赛、公开水域游泳、沙滩排球等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户外项目,利用承办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州段),展示钦州滨海城市特色。重点建设以体育运动和滨海生态居住为核心的茅尾海辣椒槌生态居住区,倡导健康生活,建设国际标准环海自行车赛道开展自行车赛项目,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国家滨海旅游体育休闲度假示范区。逐步培育滑水、划艇、冲浪、帆板、潜水、漂流、游艇、海钓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滨海水陆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鼓励各县区依托自然人文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打造一系列“走到户外、亲近自然”大众赛事及活动品牌,切实打好钦州的“滨海体育牌”。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做好统筹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监督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实现全民健身工作“六纳入”工作机制,即:把全民健身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预算和中长期预算规划、纳入年度工作报告、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以构建“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机制长效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抓手,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鼓励探索建设泛北部湾区域的全民健身联盟组织。
(二)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事业投入。采取争取上级财政补助,各级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筹资的方式,加快我市公共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全民健身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面健身服务供给。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创新公私合作模式(PPP),制定和落实健身产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三)建立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和信息共享开放平台。建立多层级、立体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探索推动民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激励机制,在条件具备时,以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的方式对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个人予以适当的经费资助或技能培训奖励。建立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新理念、新思想、新动向和新知识,加强互动性及群众的参与性,打造北部湾地区具有权威性、公众喜爱的体育宣传信息共享开放平台。支持体育题材的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健身的意识,营造全民健身发展的社会环境。
(四)多方位加强全民健身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管理及培训等制度,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管办分离,促进行业协会规范有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通过专项资金扶持、授权委托管理、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培育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联系,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鼓励各级体育相关部门安排公益岗位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五)广开门路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顺应“一带一路”倡议,适应自治区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体育与教育、文化、养老、卫生、旅游等的相互融合。加强对外交流联系,举办钦州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和中国-东盟(钦州)狮王争霸赛等跨国界大型赛事,利用旅游资源优势,举办世界沙滩排球巡回赛-钦州公开赛,在茅尾海沙井港举办水上运动,在八寨沟景区开展登山徒步等赛事活动,促进体育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促进体育消费增长。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等健身服务业。积极培育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产业多元市场主体,吸引社会资本提供产品和服务,推动全民健身社会化、市场化。
(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服务及赛事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干、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大力发展引领消费的运动项目,推广传统体育项目,开发休闲运动项目。放开群众性赛事,搞活商业性赛事,丰富体育赛事供给。培育和打造一批内容深受欢迎、群众参与广泛、组织实施规范、社会影响较大、具有钦州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提升精品项目数量和质量,发挥品牌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扩大“体育运动与健康养生大讲堂”范围及辐射面,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宣讲科学健身知识,教授运动健身方法,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从市区扩展至县级、镇级、村级,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科学健身技能,为群众提供科学、优质、方便、安全的健身服务和指导。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建立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各级政府、各单位、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统筹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严格过程监管,实行绩效评估。各县区要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构建包括行政评价、行政监督和问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与反馈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目标责任制。开展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前、中、后期评估,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公开国民体质监测情况。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舆论督导。加大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保障公民体育健身权利和健身安全。建立健全重大赛事活动的安全应急防范预案、监督管理机制,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依法强化体育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保障实施计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