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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2-13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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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521号)以及《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钦办发〔201628号)精神,加快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钦州特点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钦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实现我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坚持政府主导,优化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坚持多元参与,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共建共享,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  

  (三)主要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县区建有工人文化宫,建有达标的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各镇街道建有达标的综合文化站,各行政村社区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卫生保健、体育健身、农家书屋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高,互联互通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1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钦办发〔201628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的保障底线。各县区要根据国家指导标准和自治区、市实施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编办、文明办、民委、远程办,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文新广电局、质监局、扶贫办、体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残联,市国税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6  

  2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加快推进市图书馆新馆、群众艺术馆新馆、博物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艺术展览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积极探索新办法、新模式、新途径,争取“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市级文化设施,公共文化设施日趋完善。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住建委、文新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0  

  2)县、镇公共文化设施。对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及镇综合文化站等进行填平补齐建设,对现有馆(站)进行改造提升,晋档升级,力争达到国家三级馆(站)以上标准。建设县级广场公益电影放映点,依托镇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公益电影放映室内固定放映厅。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0  

  3)村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总结我市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整合科技、体育、民政、教育等多部门资源,重心下移,每个行政村(社区)建设1个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在人口密集的行政村(社区)所在地建设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完善农村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实施村村通宽带工程。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标准和要求,新建商品房小区或其他居民小区配套相应规模的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设施设备。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文新广电局,各县政府(管委)  

  责任单位:市远程办,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卫计委、体育局妇联、科协  

  完成时限:2020  

  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3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实施“城市反哺农村文化工程”和开展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推广以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为中心、镇级文化站为分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为服务网点的总分馆制。争取市、县区图书馆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在乡镇逐步开展“数字文化乡镇示范点”,在村屯逐步开展“数字文化驿站”建设工作,运用“移动图书馆”和“科普大篷车”等,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扶持粤剧、采茶剧、海歌剧、壮族山歌等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制作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创作、摄制一批农村题材文艺作品。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用户接收设备配备工作,建设农村广播电视维修服务网点。推进市广播电视播控中心项目和广播电视采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编办、民委,市发改委、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文新广电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0  

  4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村镇、贫困村扶持力度。结合自治区实施“兴边富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工程”“贫困村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惠民富民示范项目”“革命老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工程”等一批公共文化扶贫项目。制定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革命老区“三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计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民委,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卫计委、体育局、扶贫办,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7  

  5. 保障特殊群体享有均等服务。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发放文化惠民票、文化惠民卡。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动。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曲,分学段有序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中小学生定期观看优秀爱国主义影片,城区有条件的中小学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将“妇女之家”“儿童家园”纳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开展盲人阅读服务,有条件的电视台增加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完善公共文化场所无障碍设施。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健身活动。向农村边远山区特困户赠送卫星直播接收设备。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体育局团市委妇联、科协、残联,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0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6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方案和指导性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县区政府(管委)完善对公益性质的演出、出版、电影放映、网络等公共文化活动的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体育局,市国税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6  

  7.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落实国家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相关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事业建设的政策、措施以及办法。引导社会力量捐建或独资兴建各类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立行业协会。制定完善关于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的制度,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作用。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体育局、国税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7  

  8. 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培育和壮大文化志愿队伍,建立文化志愿服务制度,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建立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和教练等社会知名人士以及各公益社团参加志愿服务,培育文化志愿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市委文联,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0年。  

  9扩大文化交流合作。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马钦州关丹“两市双日”活动、钦州蚝情节、灵山荔枝节、浦北香蕉节、钦北梨花节等活动,搭建密切的文化交流合作渠道和对外合作交流平台。支持文艺院团、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赴境外开展演出、文化遗产展览等活动。积极开展文化传媒国际交流合作以中马钦州关丹“两市双日”活动为抓手,促进钦州与马来西亚关丹等东盟国家城市文化旅游交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新广电局、旅发委、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0  

  (四)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  

  10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大力扶持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并逐步纳入免费开放范围。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馆际合作,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各级政府部门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0  

  11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力度,积极扶持粤剧、海歌剧、采茶剧等具有钦州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优秀艺术品种。创作一批反映钦州地域文化和改革发展成果的优秀影视产品、文艺作品。持续打造“和谐之声”和“广场大家乐”群众文化品牌,扶持“欢乐秀台”群众文化活动成为常态化演出项目。大力开展优秀文化遗产和高雅艺术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文联,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0  

  12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和优势文化项目,广泛开展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三月三、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民族节庆展演活动。开展“书香钦州、阅读圆梦”全民阅读、全民科普等系列文化活动。举办“欢乐田园”农村文艺会演、群众文化艺术节、钦州蚝情节、荔枝节、香蕉节、梨花节、中小学生艺术节等活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市农民篮球赛和全市健身舞(操)大赛等体育品牌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文化团队,参加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民委,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文新广电局、旅发委、体育局团市委科协,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0  

  (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和地面数字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分布式资源库群,开发和整合特色数字文化产品。构建区域性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提供“一站式”智能服务。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评价网络、各级各类文化信息资源库及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有效保护。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民委,市科技局科协,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0  

  1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推进基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努力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施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民委远程办,市科技局、科协,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0  

  (六)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5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文新广电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的钦州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各县区要参照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6  

  16.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创新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机制。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骨干作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结合钦州实际,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新广电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7  

  17. 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依托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通过居民、村民评议等做法引导城市社区居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调动驻村(社区)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文化的管理和服务,形成多元联动格局。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培育城乡社区互助文化。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7  

  18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考评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重点监督和评估重大文化项目资金的使用、实施效果和服务效能。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绩效办,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7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城乡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专项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本实施方案的落实。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7  

  (二)加强财政保障力度。市、县区政府(管委)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根据“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我市实施标准,统筹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文新广电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7  

  (三)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根据地区人口、馆舍面积、服务范围等科学合理配备编制数。对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和财力,适当增加机构编制。在现有编制总量内,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不少于2名编制,专用于负责文化工作的人员。设立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不少于1名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公共文化专管员。新录用和转岗到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经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审核方能上岗。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文新广电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7  

  (四)加强对政策法规的研究。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法规的研究,出台1个以上地方性政策措施。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理论、发展规律和法规体系研究,逐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17  

    

  附件:钦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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