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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1-05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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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6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增强农业科技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引领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支撑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综合效益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整合优势创新资源,加大政策引导和投入力度,稳定和壮大一支高水平的创新队伍,支持培育一批科技意识强、发展后劲足、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和人才团队建设,大力推进协同创新,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推动钦州现代农业发展。 
  (二)总体目标
  基本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科研院所、各级农技研发推广机构与农业企业为主体,以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及人才团队为支撑,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为依托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全市农业科技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和农业科技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为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按照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源头创新体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体系、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交流体系等5个部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通过改革,理顺体制机制,优化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和配置,推进科技与农业深度融合,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强化农业科技源头创新体系建设
  1.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合钦州台湾农民创业园、钦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钦南农业科技园区)和浦北农业科技园区的产业资源,引导和支持科技要素、创新资源向园区集聚,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研发水平。结合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和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加快建设钦州专业性或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和农业应用研究示范基地。推进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我市现有11个市级涉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并在市级涉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上,推进自治区级涉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进认定及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着力提升建设钦州市植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引进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来我市设立重大研发机构,带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重大科技攻关及成果产业化。力争到2020年建成各级涉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农业良种培育中心2个、涉农重点实验室2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2. 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借鉴国家及广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方式和经验,探索开展我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围绕粮食、水果、蔬菜、茶叶、优势特色水产品、生猪、家禽、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等我市农业特色产业,科学设置功能专家岗位和综合试验站,充分发挥科研人员作用,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为我市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的技术提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3. 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种业创新工程,引导科研院所与种业企业联合研发,积极培育、引进“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良种繁育、示范推广力度,围绕钦州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建立各类良种繁育基地,大力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优新品种,提纯复壮推广本地特色品种,全面提高良种覆盖率。加大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围绕我市粮食、水果、蔬菜、糖料蔗、黄瓜皮、茶叶、中药材、桑蚕、木薯、畜禽、水产品、优势林木等产业,引进、繁育适合我市的农业新品种。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市现有2个自治区农业良种培育中心建设,开展农业优良新品种选育,加快新品种、新组合推广和产业化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4. 加快建设自治区、市、县农科院所联动的技术研发体系。配合自治区做好自治区、市、县农科院所联动的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工作。整合自治区、市、县三级农业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强化农科院所公益性职能;支持广西农科院钦州分院建设;支持我市设立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钦州分院;支持市农科所建立沿海地区区域性研发中心;支持市农科所通过整合组建市级农科院;以县区农科所、企业为建设主体,建立4个县域特色作物试验站,形成科研资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明确,以及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技术研发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体系建设
  1. 支持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部署,积极组织农业科技力量推动示范区建设。指导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工商资本,整合支农惠农资金,重点扶持灵山百年荔枝农业示范区、浦北佳荔特色水果示范区、钦南区虾虾乐特色农业示范区、钦州市宝鸭坪花木世界林业产业示范区、钦州市红树林生态农业示范区、钦州市子材农业示范区、钦南区玛氏火龙果产业示范区等7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加快发展浦北县官垌鱼现代特色养殖示范区、钦北区九佰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钦州灵山香鸡生态养殖示范区、钦州港七十二泾大蚝现代农业(养殖)示范区、钦南区钦台农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浦北县丰茂林下肉鸡养殖示范区、灵山县三喜番石榴产业示范区、浦北县东方农场现代特色休闲农业示范区、钦州港犀牛脚镇沙角对虾养殖示范区、浦北县五皇山花果园示范区等一批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创建一批集现代科技、设施农业、农耕文化、绿色生态、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尤其是位于贫困村周边的示范区要加大扶持、指导和政策倾向力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以上自治区认定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形成对不同特色农业产业的强力引擎作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 推进科技支撑“9+3”提升行动和“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实施钦州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9+3”提升行动,重点发展粮食、水果、蔬菜、糖料蔗、黄瓜皮、茶叶、中药材、桑蚕、木薯9大特色优势产业,以及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3个新兴产业,以发展绿色高效农业、优化农作物品质结构和农业产业升级为主要目标,在资本积累、技术进步、政策支撑等条件作用下,推动钦州现代特色农业转型、优化和升级,推进“特色农业提升工程”向现代化方向加速发展。同时,以蔗区农民增收致富为中心,以制糖企业技术改造和整合为基本措施,通过实施节水治旱工程,推广良种和机械作业,提高单产和蔗糖分(“双高”),降低种植和食糖生产成本,提高蔗糖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财政局、农机管理中心)
  3. 推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要求,继续加强钦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钦南农业科技园区)和浦北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将园区建设成为我市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现代农业新兴产业孵化基地、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2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4. 继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一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转化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专利,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青年农场主。鼓励和支持我市建成有农业核心示范区、有农业科技园区、有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三有”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的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10个,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专利3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5. 推动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全面合作。探索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参与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区内外高校院所来我市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学科技园、联合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开展协同创新活动。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联合申报实施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探索建设以高校为核心、科研院所同企业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中心。依托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建设香蕉、奶水牛、火龙果、特色水产品等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等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三)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
  1.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以保障公益性农技推广职能履行为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设和完善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57个;实施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训农技人员500人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中心;配合单位:市编办、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2. 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服务。以科技部、中组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组织实施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为契机,依托广西科技特派员服务贫困村科技创新示范专项,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服务,支持科技人员到农村基层开展技术服务,落实服务与对接,选派三方签订服务协议书。积极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落实精准扶贫战略,瞄准我市301个贫困村存在的科技和人才短板,逐年选派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实现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服务全覆盖,推动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增强贫困村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进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3. 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县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提高推进科技创新的组织能力。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探索建立和发展各类服务性农民合作社,完善科技对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力推进高校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探索建立以高校为依托、农科教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模式。依托“广西县乡村星火科技惠民专项”,以星火富民和惠民为目标,探索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农业科技力量,针对农民在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科技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支撑体系建设
  1. 积极引进农业高层次人才。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发展需要,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农业经营组织的科技力量,以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为载体,深入实施“引智入钦”工程,引进和培养农业创新领军人才,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研究方向明确、专业组成及年龄结构合理、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的高水平农业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农业创新团队的技术力量,围绕农林新品种培育、种养技术、贮藏加工、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生态保护等技术进行攻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2. 引进和培育农业创新人才。依托农业科研、推广项目,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农业企业引进高层次、领军型农业科技人才,鼓励农业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农业推广机构工作。大力培养服务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农村产业服务型人才、农村管理型人才“五支队伍”。开展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力争到2020年,培训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300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中心)
  (五)强化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体系建设
  不断提升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和合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部署,加快我市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和合作的步伐,进一步深化与台湾地区及东盟国家的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引导国内外先进技术、人才和资金融入我市农业科技领域。依托项目实施,推动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市科技局会同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协调督促落实,确保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高效运行。
  (二)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强化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将农业科技作为重点支出予以保障。引导各类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资源,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倾斜支持。市科技局要牵头积极争取自治区支持,引导企业、金融信贷、风险投资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三)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贯彻落实《关于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办发〔2015〕135号)。市、县区事业单位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和激励制度,对在科技成果完成和转移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
  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展览等多种形式,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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