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6〕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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