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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6-07-28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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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钦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政办〔2016〕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桂发〔2016〕1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唐琮沅 市长

  副组长:杨 丛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李振林 常务副市长

  李从佳 副市长

  成 员:叶莉梅 市政协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

  吴志新 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

  刘 佐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永浩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永浩 市编办主任 

  黄登成 市发改委主任

  莫怀荣 市教育局局长 

  陈福多 市民政局局长

  苏 云 市人社局局长 

  王廷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永福 市环保局负责人 

  沈小军 市住建委主任

  杨福权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龙家魁 市水利局局长 

  梁 庆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

  陈源强 市卫计委党组书记

  李乔漳 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陈 文 钦州银监分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和审议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建威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

  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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