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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钦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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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16〕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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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桂发〔2016〕1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唐琮沅 市长 副组长:杨 丛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李振林 常务副市长 李从佳 副市长 成 员:叶莉梅 市政协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 吴志新 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 刘 佐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永浩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永浩 市编办主任 黄登成 市发改委主任 莫怀荣 市教育局局长 陈福多 市民政局局长 苏 云 市人社局局长 王廷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永福 市环保局负责人 沈小军 市住建委主任 杨福权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龙家魁 市水利局局长 梁 庆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 陈源强 市卫计委党组书记 李乔漳 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陈 文 钦州银监分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和审议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建威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 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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