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钦州市委托招商暂行办法》
《钦州市市场化招商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钦政办〔2016〕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委托招商暂行办法》《钦州市市场化招商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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