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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 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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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16〕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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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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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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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开局之年,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键之年。我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自治区和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结合实际做好规划,顺利实施“十三五”工作任务。抓紧编制我市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以自治区开展“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创建活动为契机,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力打造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升级版。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完善政务服务综合服务平台,规范标准,提升品质,提高效能。积极推进市市民服务中心建设,设置投资审批、社会事务、企业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等五大功能区域,实现标准化服务。初步梳理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公共服务。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根据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组织各审批职能部门做好项目流程再造工作,编制、修订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细化行政审批标准和规则,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开展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制定行政审批流程改革方案,执行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常态化工作机制。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及下放工作,继续做好国务院、自治区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由县区政府就近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县区承担。根据需要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取消和下放建议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项目适时再清理。 抓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服”。规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服”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监管、服务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依程序向社会公开,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管理,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督,实行“宽进严管”。推行纵横联动、协同监督、随机抽查、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的综合监管机制;市级各部门应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对下级业务部门的培训指导,县区业务部门应加强与市级各部门的沟通和互通,确保放得下去,接得起来,提升服务水平。 拓展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镇、村级政务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尽快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场地不足、设施不完善、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大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平台软、硬件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延伸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内容。充实服务内容,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逐步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服务范围。加大镇、村级各类便民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快整合各镇“七站八所”的行政、服务资源,实现政务服务集约化、均等化、便捷化、扁平化,实现资源共享、集中服务。优化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各基层政务服务中心示范点的典型引导作用,按照“八公开”要求,公开镇、村服务事项名称和性质、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联系方式,不断完善便民服务内容、流程和方法。逐步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运作。积极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形式,做到方便群众、提升效率,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各相关部门对《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钦政发〔2015〕44号)公布的12个部门权力事项,逐项编制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图,明确办事条件,简化申请材料,规范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推进权力运行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使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服务过程更加透明、群众更加满意。2016年底前完成市本级第一批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审核和公开工作。推动县区级政府梳理、公布建立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 完善监督体系,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窗口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加强工作协调。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实行“一站式审批”“一口受理”。强化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避免随意裁量审批。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质提速。强化电子监控,开展预警纠错、全面监控、异常督办等工作,对窗口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对窗口办件在承诺办结时限前1-2天进行预警提醒,预防超时件发生。加强评比和考核工作,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全面推广“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综合监管机制。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优化办理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加大重大审批项目代办力度。开展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活动,筛选100家规模较大、运营正常的企业,收集企业联络员信息,搭建企业联络员平台,开展主动对接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日”活动,组织审批部门主动进企业上门审批,切实方便企业办事。 三、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深化政务公开。围绕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等问题,制定出台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意见,并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制定相应工作细则。抓好每年1次的“政务公开日”活动,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结合社会群众需求和工作实际,以网络、板报、公告栏、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推进政务事务公开,扩大群众参与度,注重政务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懂、好参与、能监督。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场监管、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和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扶贫、社会救助、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政策类文件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建立完善政策吹风会、政府新闻发言人等信息发布机制,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问题,及时做好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加强对市、县、镇三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工作,使各单位形成常态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管理,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发掘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程序,着力加大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与群众互动渠道。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方便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办事。扩大村级业务办事公开范围,加强社保、救助、计生等涉及民生项目公开,特别是要加强对民生资金监管的公开工作,提高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的使用率。 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基本完成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进一步推动整合工作完成,实现人员整合到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产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产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进入统一平台。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管理。整合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加强专家库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专业配置,扩大评标专家资源。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电子交易平台使用情况,及时补充、更新专家信息,确保专家库满足各行业使用要求。开展专家培训工作,年内重点培训网络抽取专家和电子评标操作业务,对新加入评标专家行列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提升专家综合素质。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现场监管。严格查验项目进场交易手续,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大对招标文件及开评标现场监管力度,启用封闭式评标区,加强门禁管理,保障评标活动公平、公正;强化流程管理,规范代理人进场行为,严格监管交易活动各个环节。加强交易业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交易信息,通过社会监督机制促进交易规范化。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目录,修订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监管部门和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动建立分工有序、高效协调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共同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诚信体系。 五、抓好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 整合资源,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以建设市民服务中心为契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淘汰陈旧设备,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局域网为万兆核心办公网络。以网络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扩展性为核心,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为目标,按照国家规范的信息化建设标准统筹规划好、建设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务专网、电子政务外网、业务专网和互联网。 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科学有效地整合政务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孤岛,消除信息不对称,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扁平化。依托我市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发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加快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钦州“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将政务服务智能化工作纳入“云钦州”项目推进建设,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规范市、县两级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指导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微信信息发布及责任追究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树立良好政府形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问题,方便部门和群众的沟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真正实现指尖间的信息流通。 六、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局设立工作 抓紧抓好行政审批局设立工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整合政府行政审批职能,建设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划转到行政审批局,负责本级政府行政审批工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七、抓好新市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若干意见》(桂政发〔2015〕31号)要求,加快市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早日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争取上半年实现搬迁。同时,推进新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尽快确定项目选址方案,争取5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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