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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钦州市推进政务数据资源 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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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16〕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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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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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推进政务数据资源 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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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围绕推动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管理创新、优化服务的目标,以自治区《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工作方案》为指导,结合“智慧钦州”项目建设,制定出台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科学有效地整合政务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孤岛,依托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结合“智慧钦州”、云计算及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二)工作原则 1. 需求导向,分步推进。科学制定政务数据资源采集、共享、开放、应用年度实施计划,以推动关联性强和业务协同量大的部门信息共享和与民生改善、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关系密切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为突破口,不断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拓展数据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2. 统一标准,规范运行。按照自治区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平台标准,规范共享和开放信息的采集和处理,确保政务数据兼容、更新及时、质量可靠、可用性强。 3. 集约建设,统筹应用。统一部署市本级基础数据库及其开发应用平台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 4. 强化管理,保障安全。明确各层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管理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共享开放与保障安全的关系,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组合、优化服务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对照权力清单逐项编制、优化行政权力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图,明确办事条件,简化申请材料,规范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推进权力运行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使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服务过程更加透明、群众更加满意。2016年底前完成市本级第一批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审核和公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市编办、法制办配合) (二)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 1. 加快建成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横向连接市级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互联网出口,实现与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的无缝对接,为全区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正常运行提供基础网络支撑。2016年3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发改委牵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信委、公安局配合) 2. 加快启动县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加快启动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横向连接本级各部门及各镇(街道),统一互联网出口,形成全区统一的自治区、市、县区、镇(街道)四级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为全区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正常运行提供基础网络支撑。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方案设计。(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港区管委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配合) (三)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参照自治区建设模式和做法,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梳理、摸清家底的要求,确定开放属性,编制资源目录,做到资源梳理、共享和开放属性认定、资源编目“三同步”,逐步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加快建设钦州市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推动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和业务协同,纵向与自治区政务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确保数据高效、完整、安全交换。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具体落实) (四)制定政务数据共享办法 自治区出台全区政务数据共享办法后,根据自治区的工作要求,结合“智慧钦州”建设,2016年12月底前制定我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办法,为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制度保障。(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市法制办、保密局配合。) (五)加快建立全市基础数据库体系 基础数据库是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智慧钦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包括人口、法人、地理空间、宏观经济、建筑物等5大数据库。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为全市提供统一的城市基础数据,为各类应用系统提供基础数据交换共享支持,实现功能强大、覆盖全市的公共数据库的管理和应用,创造集约高效、联通共享、方便快捷的信息资源应用环境,充分挖掘数据信息资源的潜在价值,提供多元化的数据分析,为政府管理决策、部门信息共享和社会公共服务提供支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公安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委具体落实) (六)确定政务数据资源开放范围 结合“智慧钦州”项目建设,组织制定市本级政务数据开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开放领域。市各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部门制作或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资源开放范围,推进以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地理、文化、教育、民政、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等服务数据为重点的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文新广电局、卫计委、安监局、统计局、海洋局、质监局、工商局、金融办、气象局等具体落实) (七)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平台 依托钦州市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立钦州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平台,统一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渠道,汇聚各部门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提供上传、浏览、查询、下载、统计等服务,并强化数据应用,实现应用汇聚、管理等相关功能,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各类数据服务。从2016年开始持续推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八)支持推进数据资源增值利用 结合“智慧钦州”项目建设,加大对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运用政务数据资源应用竞赛、补助奖励、应用技能培训、应用助推计划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充分利用并深度开发政务数据资源,不断创新产品应用,建立社会各方广泛参与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利用的良好氛围。积极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放、获取信息产品,逐步实现应用服务提供主体多样化。2016年开始持续推进。(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财政局配合) (九)建设网上政务大厅 以建设广西政务服务网和市民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梳理网上办事事项,编制市本级网上办事目录,制定网上办事流程规范,推进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公共服务事项上线办理,提高行政审批上网率和在线办理率。从2016年开始持续推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 (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以政务信用信息为龙头,以信贷征信信息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我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充分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形成各级各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参与国家和自治区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依托“信用广西”官方网站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用信息,并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诚信信息查询等服务。(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十一)协同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扁平化 完善市、县区政务服务专网建设,协同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扁平化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扩大数据共享内容和范围,加强行政审批服务扁平化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从2016年开始持续推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指导推进,市编办、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保密局、政务服务管理办等单位配合组织协调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按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原则,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根据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各项目工作所需财政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开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考核机制 切实发挥绩效考评的促进作用,把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逐步加大绩效考评工作力度。 (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安排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反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县区可参考市级建设模式和做法,积极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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