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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钦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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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16〕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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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3号),加强对我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钦州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协调解决我市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审议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实施。 二、委员会成员 主 任:杨 丛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潘定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 云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李富轩 市人社局副局长 苏兴文 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陈宇才 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黄祖强 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会长 三、工作机构 钦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富轩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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