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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钦州市“12345”
市长服务热线绩效考评工作制度》的通知
钦政办〔2015〕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12345”市长服务热线绩效考评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钦州市“12345”市长服务热线
工作绩效考评制度
为有效提升“12345”市长热线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亲民、便民、为民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根据《钦州市“12345”市长服务热线暂行管理办法》(钦政办〔2013〕88号)和市绩效考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考评制度。
一、考评范围
考评范围以市绩效办印发的《钦州市绩效考评对象》为基准,将承办市长热线工作的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列入考评范围。
二、考评内容
以市长热线受理系统内登记的受理件信息记录为依据,按照考评内容设置评分表,对每一件市长热线受理件进行量化考评,按月进行统计,年终取月度考评结果平均值进行考评。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时间
考评成绩按月进行统计,数据统计周期为每自然月,次月5日开始统计上月考核数据;月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为次月15日前,年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为次年1月,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二)考评公式
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指标分别为群众满意率、按时办理率、重办率和办结率等四个方面,权重分别占总分的20%、30%、20%、30%。对领导批示件办理不力、被媒体曝光、推诿扯皮、敷衍处置及应对网络舆情不及时的受理件数相应予以扣分。计算公式为:考核总分=〔群众满意率×20%+按时办理率×30%+(1-重办率)×20%+办结率×30%〕×100-(领导批示件办理不力、被媒体曝光、推诿扯皮、敷衍处置及应对网络舆情不及时的受理件数)×0.2。
(三)考评定级
考评结果分为A、B、C、D 4个等级,被考评单位按受理量分为两类:
一类为每月受理量超10件以上的单位,月得分80分及以上为A等(优秀),80分以下70分以上(含70分)为B等(良好),70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为C等(合格),60分以下为D等(不合格)。
二类为每月受理量10件以下(含10件)的单位,月得分85分以上为A等(优秀),80分以下75分以上(含75分)为B等(良好),75分以下65分以上(含65分)为C等(合格),65分以下为D等(不合格)。
四、考评结果运用
(一)每月考评为A等的单位,在市长热线简报中予以表扬;每半年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对连续6个月为A等优秀的单位予以表扬,对1个月以上或5个月以上低于C等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将“12345”市长热线办理情况纳入市级绩效考评,考评分值根据市绩效办的赋分分值及赋分办法,按被考评单位的得分等次相应加、扣分。
五、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名词解释
2. 群众满意度测评回访表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