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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12-15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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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

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5〕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推广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规范监管行为,加强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1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任务

(一)编制清单

1.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区、市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市工商局牵头),由商事制度改革组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自治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备案。(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二)规范管理

2.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3.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4. 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三)深化推进

5. 抓紧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库等,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换,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法合规地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市工商局、发改委、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息系统,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市工商局、发改委、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 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市工商局要牵头协调组织市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地税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时间要求

编制清单阶段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管理阶段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深化推进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县区要加强对本地区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区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市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本部门、本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各县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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