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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1-13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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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钦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5〕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钦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2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有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5〕42号)及全区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下简称“公路安防工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立足全市公路交通发展实际情况,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风险,统筹需求和财力状况,科学有序完善全市公路安全设施,全力打造“平安交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市、县区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解决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投入问题。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汽车制造、公路建设、公路运输、保险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注重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强部门、行业间的协调合作,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增强工程实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先行解决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交通量较大的路段。

(三)坚持创新驱动、技术支撑。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通过技术创新和实践检验,不断丰富完善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和标准体系。立足本市实际情况,加强专业技术咨询,以技术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

(四)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可控。完善涵盖风险排查、方案设计、工程治理等内容的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流程,形成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构建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避免资源分散配置和“碎片化”,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三、目标任务

2015年底前,市交通运输局、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全面完成本行政区域所管辖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在上级批复项目资金后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2017年底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在上级批复项目资金后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2020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

四、工作步骤

公路安防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周密筹划,确保实施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排查阶段(2015年6月30日前)

市交通运输局、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要求,组织开展公路隐患排查,其中市交通运输局所管辖的乡道以上路段约2944.323公里(包括计划移交至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的省道浦北-钦港段56.542公里、县道陆屋-钦州港段12.218公里),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所辖县乡道(计划移交至市交通运输局)约431.53公里。要根据隐患排查情况建立隐患基础台账,按照统一整治标准制定整治方案,形成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及《公路安全隐患排查表》。

(二)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2020年12月底)

2015年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管辖公路和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管辖县乡道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其中,市交通运输局完成265公里(估)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完成上级安排批复任务的实施。

2017年底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所管辖公路约812公里(估)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完成47%(估)的隐患路段的治理工作;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完成上级安排批复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2020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包括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移交给市交通运输局的431.53公里县乡道),实现全市公路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五、组织领导

成立钦州市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有成 副市长

副组长:吴晓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谢永福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陈本桂 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戴联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豪斌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文博 市住建委副主任

        卢永昌 市文新广电局副局长

        杨兴优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刘 岩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曾繁伟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周祥海 市公路管理处主任

        郑丹辉 灵山县副县长

        岑光成 浦北县副县长

        胡治格 钦南区副区长

        陈 蕾 钦北区副区长

        覃 重 钦州港区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安防工程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岩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六、资金保障、投入及分担

(一)资金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等文件精神,应保障对公路安防工程的资金投入,可采取各级财政支持和经营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1. 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完善资金由县级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给予保障,上级财政要根据地方实际进行补助。

2. 中央财政通过车辆购置税等多种渠道安排资金投入,支持县级政府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3. 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安全设施完善资金由收费企业承担。

4.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完善资金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保障。

5.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和鼓励汽车制造、公路建设、公路运输、保险等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和市场化原则探索引入保险资金,拓宽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给予广西享受与全国6个试点省份同等政策待遇和资金扶持。交通运输部确定2015年安排2.93亿元给广西用于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自治区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建设资金,对市、县进行补助,其余资金由市、县两级筹措解决。

(二)资金投入及分担

全市公路安防工程包括农村公路隐患路段整治和危桥改造两大内容,其中农村公路隐患路段整治所需资金约29260万元,整治里程约2295公里;危桥改造项目预计30个,所需资金约3805万元(详见附件1、2)。

全市安防工程共计投入资金总造价约33065万元,其中需上级补助资金约28341万元,需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约1635.5万元,需县区补助资金约3088.5万元(详见附件3)。

2015年上级补助资金约1856万元,需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约245.5万元,需县区补助资金约683.5万元。

2016至2020年平均每年需上级补助资金约5297万元,需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约278万元,需县区补助资金约481万元。

七、责任分工

市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实施公路安防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本市公路安防工程实施方案;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联系市级各相关部门参与公路安防工程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县区政府对其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划和实施工作,以及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改造计划的汇总和报送;计划以6年为期,按每年完成5个项目的进度,指导县区开展辖区内的30个危桥改造项目;负责自治区和市本级补助资金的计划报送;做好公路安防工程汇总计划,以年为单位,报市财政局申请建设资金;与市公安、安监部门联合开展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公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工程验收等工作。

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将所辖县乡道移交给市交通运输局前,组织各县区公路管理局完成该部分路段的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划,指导和督促县区公路管理局做好实施工作;做好该部分路段的公路安防工程建设计划汇总和报送;向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争取项目资金。

市公安局:负责公路安防工程建设期间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扰乱建设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积极防范和查处破坏公路安防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公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的相关资料,安排专人参与公路安防工程的排查和实施;与市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联合开展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公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工程验收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市本级公路安防工程建设配套及补助资金;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公路安防工程建设上级补助资金的申请工作;负责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市文新广电局:负责全市公路安防工程的宣传报道等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公路安防工程的监督工作;发挥好市安委办综合协调的职能;会同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活动;参与工程验收。

各县区政府(管委):作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公路安防工程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负责辖区内县乡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公路安防工程的县区配套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扩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的相关制度,安排配套的专项财政资金作为保障;在辖区内开展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全面取缔占用农村公路的集贸市场和占道经营违法行为。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路安防工程是保障行车安全、提升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公路安防工程示范项目为六榄—钦廉林场段,里程16.172公里;灵山县作为全区43个重点县之一,分管副县长的公路安防工程示范项目为武利—清水降段,里程28.65公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公路安防工程优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者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并由此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格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保障。收费公路的安防工程资金由收费单位承担。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收费单位整治安全隐患,加强对治理计划和实施进度的监督检查。普通公路的安防工程资金以地方解决为主,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将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要进一步重视宣传工作,为实施公路安防工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基础资料的分析对比,注意收集工程实施前后的交通事故数、事故形态、改善状况以及对比图片等基础资料,以便对工程实施效果做出客观评价,同时展示实施成效。二是主动开展宣传活动,定期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介,发布有关公路安防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实施效果等相关信息,主动组织新闻媒体对公路安防工程进行宣传,为公路交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 钦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隐患整治情况表

      2. 钦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项目情况情况表

      3. 钦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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