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5年政府公报 > 第11期 > 政府文件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16-01-13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钦政发〔2015〕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29号)精神,现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我市石化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粮油食品业、造纸及木材加工业、现代冶金产业、能源产业、电子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筑业等产业发展需要(灵山县、浦北县可结合本县实际确定主导产业),经认定,开发出新增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在我市按时足额为新增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在保障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的就业资金支出项目需求的前提下,结合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和就业资金结余情况,从就业资金中支付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资金无结余的,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鼓励支持发展和建设一批众创空间。鼓励和支持我市各创业孵化基地及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创建众创空间,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补助标准按每个基地每年实际缴纳的房租和宽带接入(租用)费的70%给予补助。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每个基地每年最高不得超过55万元。属自有房产创办的基地,由所在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参照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其房租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三、落实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吸纳高校毕业生贷款贴息政策。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每较上年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每新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可按1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期限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银行贴息贷款额度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下拨的财政贴息资金中安排。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高校毕业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镇机关职位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

五、落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从2015年起,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最高限额8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教育支出统筹安排。

六、切实做好见习补贴发放工作。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现行的750元/人·月提高到9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到1200元/人·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安排。

七、积极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全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重点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群体、重点对象创业。市、县区要建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各级财政要积极建立和完善担保基金持续补充机制,每年视财力情况适当安排资金,扩大担保基金规模,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

八、积极推进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试点项目建设。按照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的标准要求,扎实推进浦北县农民工创业园(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试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试点项目建设规模达到10公顷以上,农民工创办(含入股)的企业数不低于创业园企业总数的30%,入园就业的农民工数不低于创业园内就业总人数的60%。

九、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争取实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所有村(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劳动保障协理员,可以聘用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也可以由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兼职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按完成任务数量、质量给予经费和报酬,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安排。

十、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竞赛活动。各县区组织不少于200人的县级初赛,组织不少于100人参加市级复赛。通过现场比赛、现场评比、现场鉴定、现场颁证的方式,选拔1000名初级工、200名中级工、100名高级工。农民工技能提升竞赛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关补贴标准、计算办法按自治区有关配套政策执行,执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文件下载: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