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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解决钦州市主城区“入学难” 三年攻坚六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 ||
钦政办〔2015〕124号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解决钦州市主城区“入学难”三年攻坚六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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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钦州市主城区“入学难”三年攻坚 六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 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钦发〔2014〕3号),落实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解决钦州市主城区“入学难”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难”现状分析 截至2015年9月30日,钦州市主城区“入学难”情况如下: (一)幼儿园。主城区幼儿园共有70所,在园学生16011人。其中,民办幼儿园65所,在园幼儿13012人,班额30人/班;公办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2999人,教学班83个,班额36.13人/班,超国家标准6.13人。幼儿园“入学难”主要表现在入公办幼儿园难。 (二)小学。主城区共有小学21所(其中民办3所),在校生32245人,教学班485个,班额66.49人/班,超国家标准21.49人。 (三)初中。主城区共有初中9所(其中民办3所),在校生18217人,教学班299个,班额61人/班,超国家标准11人。 (四)高中。主城区共有高中10所(不含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英华附中),在校生15995人,教学班269个,班额59.46人/班,超国家标准9.46人。我市普通高中总量不足,万人高中在校生人数排在全区倒数第2位,根据国家高中教育主要集中在县城和市区办学的政策要求,每年尚有一批学生无法进入市区高中学校就读。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组织实施三年攻坚六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主城区学校数量基本满足入学需求,班额基本符合国家标准,校园标准化建设、均衡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计划新建学校22所(幼儿园8所、小学7所、初中2所、高中3所、一贯制学校2所),改扩建学校6所(幼儿园1所、小学5所),总投入105128万元,新增土地848.1亩,建设校舍287776平方米,增加班级数679个,增加教师1849人,新增学位29430个,使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总数达到5070个,小学学位总数达到42050个,初中学位总数达到22250个,高中学位总数达到20500个,主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基本消除大班额,达到均衡发展要求。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15-2017年):落实好学校改扩建和新建规划,增加办学容量。新建学校18所,改扩建学校6所,新增土地674.6亩,建设校舍233801平方米,新增学位24960个,预计总投入85808万元。其中,新建学校18所(幼儿园6所、小学7所、初中2所、高中1所、一贯制学校2所)已列入钦州市教育发展大会目标任务,共新增土地646.6亩,建设校舍214459平方米,增加班级数476个,新增学位21390个(幼儿园2160个、小学11430个、初中4500个、高中3300个),预计投入80779万元;改扩建学校6所(幼儿园1所,小学5所),建设面积19342平方米,增加学位3570个(幼儿园60个、小学3510个),预计投入5029万元。 第二阶段(2018-2020年):新建学校4所(幼儿园2所、高中2所),新增土地173.5亩,建设校舍53975平方米,增加班级数99个,新增学位4470个(幼儿园720个、初中750个、高中3000个),预计投入19320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学校建设用地。 1. 编制《钦州市主城区2015-2030年中小学、幼儿园布点规划》。根据主城区人口规模、适龄儿童少年人数以及城市发展规划和人口预测,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编制钦州市主城区学校布点规划,经充分论证和法定程序确定后,作为刚性规划严格执行。严禁擅自调整教育项目用地布局,擅自改变教育用地使用性质,擅自占用教育用地。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旧城改造等原因需要调整教育用地专项规划或占用预留教育用地的,应充分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规划局) 2. 清理城市规划中主城区原本预留的教育用地。由于种种原因,主城区特别是住宅小区还有部分规划建设学校的教育用地或丢荒或暂作他用,没有按规划和原来规定建设学校,2016年6月30日前要完成清理,并移交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建设,或责成土地业主按原协议建设学校。(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住建委、规划局) 3. 盘活整合现有教育资源。现有部分教育资源如市民族干部学校、市工业中专学校、市机械学校、市交通技工学校、钦州农校支前基地等因教育培训任务减弱、消失或者被整合,已失去原有教育功能,可按所在区域的教育需求对这些学校用地和用房进行有针对性的改扩建。根据学区内教育资源的调整或变化,对市七中、五小的办学空间作出适应性调整和优化。迁建位于市五中内的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腾出空间用于市五中的办学。(责任单位:钦南区政府,市教育局、工信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规划局、农业局) 4. 制定2015-2020年主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计划,新建、改造提升一批学校。2014年已确定2015-2017年主城区新建幼儿园、中小学18所;根据人口发展趋势和城市发展规模,2018-2020年计划新建幼儿园2所、高中2所。同期,对市一幼、市二小、市八小、市十小、沙埠小学等学校进行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钦南区、钦北区政府,市教育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 (二)加大投入,克难攻坚,加快学校建设步伐。 1. 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学校建设投入。2015-2017年,三年攻坚需投入近9亿元,时间紧、投资大、任务重,必须想方设法加大教育建设资金筹措力度。 (1)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和贴息贷款支持。按照自治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和“双千计划”,自治区对市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奖补400-600万元/所,小学奖补400万元/所,初中奖补700万元/所,高中奖补500万元/所,同时对新建高中学校还提供贴息贷款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市、城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保障三年攻坚六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所需经费主要由城区政府负责筹措解决,市级视财力状况予以适当补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钦南区、钦北区政府,市教育局) (3)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学校建设。在主城区规划民办教育学校建设用地,依法引进资金实力雄厚、社会声誉良好的机构投资建设寄宿制民办幼儿园、中小学若干所。(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 2. 落实学校用地规划,加快征地拆迁进度,确保学校有地可建。确定每所学校建设地点,组织专门力量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按建设时间节点提供学校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市征收办,责任单位:钦南区、钦北区政府,市教育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 3. 加快学校建设进度。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做好每所学校建设可研、立项、报建报监等工作。建立教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每所学校按时建成并交付使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钦南区、钦北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规划局) (三)完善机制,配足教资,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1. 不断深化学区制改革。按照“相对就近、优势互补、分步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深化学区制改革。采用联合办学或集团化办学模式,由优质学校作为龙头学校带动薄弱学校,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形成大学区的办学模式。 2. 建立和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以均衡发展为目标,逐步实现主城区学校领导、骨干教师交流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不断消减学生和家长的择校动力。 3. 严格执行按编配备教师制度。重新核定城区教师编制,科学审批年度用编计划,争取到2020年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师,空编率控制在5%以内。严格新增教师准入标准,规范程序、择优录用,发挥编制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益。 4.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非实名编制的教师,补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不足。 (责任单位:市编办、教育局、人社局) (四)依法治教,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 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全面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逐项抓好常规管理的落实,巩固提升学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钦南区、钦北区教育局) 2. 严格学籍管理。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逐步消除跨学区借读现象。严格执行学生转学条件和程序的有关规定,严把“转学关”。学生信息学籍管理中心实行网络管理,实时监控,严格控制,确保学生合理、科学、有序的流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钦南区、钦北区教育局) 3. 加强教师培训。实施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计划地实施教师全员专业化培训制度,加大教师轮训力度,推进钦州市“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等培养工程,全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钦南区、钦北区教育局) (五)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努力完成工作目标。 1. 成立领导小组。政府成立钦州市解决主城区“入学难”攻坚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教育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规划局、卫计委、审计局、市征收办、物价局、编办、地税局等单位。钦南区、钦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入学难”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对攻坚工作的统筹与协调。 2. 加强督查指导。把解决“入学难”三年攻坚六年行动计划列入市、区政府年度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工作不力的,要批评和问责。
附件:1. 2015年钦州市学校基本情况表 2. 解决钦州市主城区“入学难”学校建设阶段任务表 3. 解决钦州市主城区“入学难”学校建设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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