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简宁同志任职的通知
钦政干〔2015〕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简宁同志任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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