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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钦州市推行政府部门 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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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15〕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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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唐琮沅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 贵 市委副书记 杨 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唐云舒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林庆山 市委常委、秘书长 成 员:陆 明 市政府秘书长 梁立英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改革办主任 邹满丽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管理办、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主任 潘定喜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永浩 市编办主任 谢立品 市发改委主任 叶莉梅 市财政局局长 苏 云 市人社局局长 韦猛忠 市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办,主任由潘定喜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苏永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莉梅同志、韦猛忠同志兼任。 二、工作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总体负责推行全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和督查落实工作;牵头负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改进审批流程;推进部门间并联审批,指导各部门对保留的权力事项制定规范的运行流程图;负责行政权力网络运行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负责在市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相关网站,以及指导各部门在部门网站设置固定板块,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相关流程图。 市编办:负责全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牵头负责市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审核工作,指导县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负责研究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对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进行经验总结和亮点推广;负责研究推进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依照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和依法履职等的相关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推行负面清单制度的相关工作;牵头做好投资领域简政放权的相关工作;协调做好由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关收费项目权力事项的审核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相关涉及财政资金类权力事项的审核工作。 市人社局:配合做好涉及资质资格许可认定相关权力事项的审核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做好全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法制层面的协调和指导;负责市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中部门提出的相关涉及修改法律法规建议的研究工作,做好权力事项调整涉及的法律法规修改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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