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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潘定喜等12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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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干〔20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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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潘定喜同志任钦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钦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香逵同志的钦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免去黄淑霞同志(女)的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龙庆同志的钦州市商务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宁海同志任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职务; 免去黄文生同志的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李永威同志的钦州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宝元同志任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韦广万同志任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陆宁同志的钦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钦州市应急指挥中心,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世羡同志的钦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钦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冯永强同志的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长级)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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