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
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责任表的通知
钦政办〔2015〕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责任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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