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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
“县域工业壮大工程”先进单位的决定
钦政发〔2015〕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4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域工业壮大工程”的决定》(钦发〔2013〕15号),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大力组织实施“县域工业壮大工程”,努力推动县域工业加快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钦州市“县域工业壮大工程”考核奖励办法》(钦政办〔2014〕49号),经组织考评,决定授予灵山县、浦北县2014年度钦州市县域工业发展一等奖,授予钦南区、钦北区2014年度钦州市县域工业发展二等奖。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五年跨越、十年巨变”的目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精准施策做好稳增长工作,努力开拓县域工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钦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1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