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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钦州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2015-07-22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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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钦州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钦政办〔2015〕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常务副市长杨丛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陆明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志新、朱庆标、邹满丽,市编办、审改办主任苏永浩,市法制办主任韦猛忠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级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共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共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钦州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审改办主任苏永浩担任,副组长由市法制办副主任邱浩先、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副主任陆崇山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负责推进全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清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审核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平台,逐步将列入权力清单的事项纳入平台运行。指导部门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完善权力监督约束机制。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改委主任谢立品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郑豪斌、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王武坤、市住建委副主任谢青、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副主任陆崇山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苏云担任,副组长由市人社局副局长黄淑霞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停止相关认定工作,对全市是否存在自行设置职业资格情况进行督查;就取消的职业资格制定后续管理措施和办法,建立职业资格组织实施工作长效机制,对各级各部门正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情况进行清查。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叶莉梅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信委副主任吴成、市民政局纪检组长梁荣胜、市物价局局长罗月欢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工商局局长陈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质监局副局长罗东平、市国税局副局长郭景珠、市地税局副局长吴仪东、市西部办副主任李知仲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庆标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纪检组长李日卫、市科技局副局长方农业、市文新广电局副局长贺丛忠、市卫计委副主任郑琥、市体育局纪检组长何立伟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志新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编办副主任滕颂德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邹满丽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滕颂德副主任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市法制办主任韦猛忠担任,副组长由市法制办副主任邱浩先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由市编办(市审改办)牵头,会同市法制办、政务服务管理办组建。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企业界代表、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及其部门负责人以及具有市、县区人民政府部门工作经历的离任领导等组成专家组。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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