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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5-26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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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钦政办〔2015〕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5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2015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不断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实行“一站式审批”、“一口受理”,畅通联系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化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避免随意裁量审批。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二)加快推进审批项目“接、放、管”工作。对明令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监督确保有关部门不以各种形式进行变相审批。为防止行政审批项目在下放过程中的“自由落体”,积极做好调整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稳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工作无缝衔接,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设立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三)推进并联审批工作。继续加大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农民征地搬迁安置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积极探索部门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可行性研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加大对投资企业的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加大投资项目代办力度。

  (四)规范社会中介服务管理。加强对为行政审批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的培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依法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执业的有效制度。

  二、加快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一)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严格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从硬件和软件上推进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同时抓紧“十三五”规划修编,谋划“十三五”期间政务服务工作发展。加快推进市新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形成系统综合、功能齐全、立体交互的为民服务实体场所。着力推进镇级政务服务办实体化建设,推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统一、集中办理;加强村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村务公开及代办服务业务。整合建设资金和人力资源,推进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同步建设。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纳入市新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整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招投标站、土地交易中心职能,完成资产清理、审核和划转工作。推动建设工程、物资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入中心交易。建立规范交易程序,制定交易流程,推进交易中心网络工程建设,确保网络系统与自治区互联互通。

  三、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渠道作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依托政府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加强推进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内容保障及信息发布时效性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深化“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

  (三)推动权力清单公开。推进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建立权力清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全面公开各类行政权力目录,包括行政权力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条件、期限、流程、结果、监督渠道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妥善处理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提出的信访类、咨询类诉求,引导申请人以正确程序行使权利。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应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程序,着力加大镇、村政务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与群众互动渠道。扩大村级办事业务公开,加强社保、救助、计生等涉及民生项目的公开。

  四、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逐步接入”的原则,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平台,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与各部门行政审批系统对接工作,实现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市、县区联网的部门专业行政审批业务信息化体系,强化网站对行政审批信息发布工作,提升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从网站技术支撑、经费保障、栏目规划、网站内容保障、制度保障等进行统筹,积极拓展新媒体形式,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加强信息化技术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增强技术保障力量。

  五、强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

  (一)规范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参照自治区相关文件,推进设置市、县区政务服务监管机构。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宗旨,不断拓展政务服务内容,延伸政务服务领域,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把年度评先评优作为窗口管理的主要抓手,重点将“红旗窗口”、“群众满意窗口”评比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规范窗口人员仪容举止、工作纪律、文明用语。

  (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机制,出台系列业务制度,明确监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构建依法依规、统一规范、全面监管的运作机制。

  (三)完善行政效能监察投诉机制。健全政务服务监督体系,完善政务服务行政效能监察投诉机制,完善监督投诉管理办法,加强网上投诉中心建设,运用视频监察、数据监察、回访监察和群众监督等手段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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