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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徐光荣等4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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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干〔2015〕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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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徐光荣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免去刘少南同志的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大剑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免去曾方来同志的钦州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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