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2014年度推进“加快财源经济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2015-01-30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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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2014年度推进“加快财源
经济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钦政发〔20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4年,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财源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钦发〔2013〕23号),积极按照“加快财源经济发展三年倍增计划”的要求,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全市财源经济建设取得了新成效。2014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共完成29.5亿元,同比增长8.75%,增速均高于组织财政收入增速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
2014年,在推进财源经济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工作过程中,灵山县制定了《2014年“财源建设年”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拓宽财源,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浦北县实行“三个一”工作机制,出台实施了烟花爆竹等产业扶持办法;钦南区大力扶持总部经济项目,积极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钦北区兴园区、造新城,积极挖掘财源;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强化重大项目服务,促进重大项目发挥拉动产业经济发展作用;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推进财源建设工作的牵头统筹作用,推动财源建设取得新成效;市国税局、地税局加强主动服务,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市发改委将项目地方税收贡献作为立项审核的重要因素,对地方税收贡献较大的项目优先给予倾斜;市工信委组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推动项目早日投产、早出效益,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创税、规范纳税;市住建委研究制定了重点企业生活配套服务设施扶持办法等政策,积极推动建筑科技产业园加快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财源增收工作,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地方税收在“营改增”背景下实现增长。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推进财源建设工作积极性,确保实现财源经济发展三年倍增计划目标,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县区、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希望获得表扬的县区和部门再接再厉,争创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进财源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财源经济发展三年倍增计划目标,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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