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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 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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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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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强化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工作,加强对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4〕7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钦州市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李绍兰 副市长 召 集 人:张日辉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黄立和 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悦文 市工信委副主任 韦德松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赵文博 市住建委副主任 梁振礼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冯 阐 市农业局副局长 廖桂声 市林业局副局长 劳广毅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 强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盛乐 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戚 斌 市金融办副主任 吴意华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蒋伟春 市地税局副局长 许景玲 国家统计局钦州调查队副队长 黄齐东 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吴楷堂 灵山县副县长 苏永浩 浦北县副县长 黄济华 钦南区副区长 涂振海 钦北区副区长 黄杏鼎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日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勇军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区除外)要指定一名统计联络员,并将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负责分析研究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预测主要经济指标走势,协调解决主要经济指标存在问题,研究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研究GDP等主要指标与相关指标之间的协调性和匹配性等。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召开,或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召开。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并负责监督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定期收集各相关单位涉及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及预测情况。 (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落实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成员单位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经济运行等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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