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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年度“县域工业壮大工程”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5-02-17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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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3年度“县域工业壮大工程”先进单位的决定


钦政发〔20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3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域工业壮大工程”的决定》(钦发〔2013〕15号),大力组织实施“县域工业壮大工程”,努力推动县域工业加快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工业经济跨越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根据《钦州市“县域工业壮大工程”考核奖励办法》(钦政办〔2014〕49号),经组织考评,决定授予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为2013年度钦州市县域工业发展一等奖。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五年跨越、十年巨变”的目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努力开拓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新局面,为实现钦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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