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钦州市推广“服务站+协管员”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解读

2026-02-28 16:13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我市重点推进灵山县开展全国、全区养老领域试点工作,率先在全区探索了“村级养老服务站+养老协管员”的模式,获民政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钦州市推广“服务站+协管员”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广“村级养老服务站+养老协管员”改革试点经验,促进全市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二、出台目的

聚焦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全面推广灵山县“村级养老服务站+养老协管员”改革试点经验,加强镇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三、出台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广西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出台。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

正文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提出工作目标为全面推广灵山县“村级养老服务站+养老协管员”改革试点经验,力争到2026年,全市实现农村养老协管员全覆盖;打造并运营8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其中,灵山县50个、浦北县10个、钦南区10个、钦北区10个。并通过逐年逐步打造,力争到2030年,全市养老协管员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60%。重点任务有6项,一是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二是配备养老协管员,探访服务居家困难老年人;三是依托专业组织运营,整合资源实现持续运行;四是联动县镇医养资源下沉,精准服务农村老人;五是建立为老志愿服务机制,关爱帮扶农村老人;六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规范运行。

附件包含工作专班成员名单、服务工作清单、灵山县改革试点有关做法。其中,工作专班成员名单明确了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工作职责;服务工作清单明确了村级养老服务站及养老协管员的服务内容;灵山县改革试点有关做法对养老方面问题痛点、改革试点的做法、主要成效进行了说明。

五、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机关:钦州市民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0777-3891205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