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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5)》解读

2025-12-03 15:49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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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渔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现行养殖规划已难以适应新时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功能区划分不清、区域重叠、内容滞后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养殖空间布局,提高渔业绿色发展水平,保障水域生态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581号)要求,我市启动新一轮规划修编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制了《钦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5)》(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优化养殖空间布局,提高渔业绿色发展水平,保障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二、出台依据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结合《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5号)等政策文件,以及钦州市水域滩涂资源现状和产业发展实际编制而成。

三、主要内容

《规划》系统构建了钦州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包括:

)总体框架。

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编制说明三部分构成。文本共分五章十八节,包括总则、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保障措施和附则。规划图件明确了各类功能区空间布局,形成“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三级区划体系。编制说明对规划起草过程、依据和重点内容作了详细阐述。

)规划目标。

以“保障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维护生态”为总体目标,推动养殖业向生态化、集约化、特色化转型。至2035年,实现养殖水域生态系统稳定,养殖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打造一批现代化养殖基地和特色水产品牌,完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构建生态优先、三产融合的现代渔业体系。

)重点规划内容。  

功能区划:划定禁止养殖区68个、限制养殖区67个、养殖区36。禁养区包括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港口航道等;限养区实行规模控制与排放标准管理;养殖区涵盖海水与淡水养殖,包括浅海、滩涂、池塘、水库、稻田等多种类型。

管理措施:实施养殖容量制度,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尾水治理和水质监测,规范养殖证审批与海域使用管理。

产业引导:重点发展钦州大蚝、对虾、青蟹等优势品种,推动深水网箱、海洋牧场、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模式,促进休闲渔业、冷链物流等三产融合。

保障机制:从组织领导、执法监督、生态保护、科技支撑、政策扶持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四、规划执行期限

《规划》以2025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5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期内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和动态调整,确保其科学性和适应性。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钦州市海洋局

解读联系人:谭李春

联系电话0777-321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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