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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运河经济带(钦州段)消防专项规划》(钦政办〔2025〕21号,以下简称《规划》)依据《平陆运河经济带总体规划》、《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对提高平陆运河经济带(钦州段)综合抗灾能力及消防服务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一是国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建设背景下,钦州市消防建设需要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响应《平陆运河经济带总体规划》要求,与运河各类基础设施协同布局,在更大范围构建更加全面、更加完善的消防救援体系,护航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二、《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近期为2025-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规划分为3个层次范围:
一是核心范围,为运河水利枢纽、水上综合服务区、港口作业区等设施的直接影响范围,也是本规划水上消防站选址的考虑范围,以平陆运河两侧岸线向外延伸500米为界,面积约155平方公里。
二是研究范围,为运河及其上游支流沿线主要镇(街道)的行政范围,规划对该范围内的城乡消防力量提出优化,涉及26个镇(街道),面积约3445平方公里。
三是衔接范围,北至南宁横州市西津库区平塘江口,南至钦州港,规划考虑运河整体安全保障需求,提出区域联防联动的措施。
三、《规划》发展目标
覆盖全域的运河经济带消防格局基本形成;现代化立体式的消防救援力量进一步增强;集成式网络化的消防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高效精准精细的智慧消防建设进一步加快。
四、《规划》主体结构
“规划”共13章、68条,涵盖消防发展目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队)规划、消防装备规划、消防通道规划、消防基础设施规划、智慧消防建设规划、区域联防联动机制等内容,规划思路和原则也在这些章节中得以体现。
五、《规划》主要任务
(一)对消防空间布局作出安排。
一是新建运河水上消防站。基于风险评估结果、考虑救援时间和距离、参考国内相关案例,规划建设沙坪、旧州、陆屋、平吉和平山岛5处运河水上消防站,与在建的1处海陆消防站构成“5+1”水上消防站(队)体系;运河通航后,暂未建设水上消防站的航段应先行设置临时前置执勤点。5个水上消防站责任段长度由北至南分别为11.5千米、15千米、25千米、27千米、36千米。
二是整合中心城区陆上消防站。保留现状已建的子材、新兴、龙泾、鹰岭等10个陆上消防站;按照《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钦州石化化工产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2020-2035)》,衔接《钦州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5-2030)》,规划布局33个中心城区陆上消防站;在中心城区运河东岸设置2个前置执勤点。城市核心区辖区范围不超过7平方公里,外围区域辖区面积不超过15平方公里。
三是提升乡镇专职消防队。综合评估各乡镇人口规模、建成区面积和产业特征,将那隆镇、三隆镇、青塘镇消防站提升为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有条件可提升为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其余乡镇消防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提升和建设。
四是建设产业园区消防站。衔接产业园区相关规划,在皇马工业园建设皇马特勤站1个,以及皇马东、皇马西2个一级消防救援站,其余产业园区根据产业发展和建设需求按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备消防站。
五是建设单位及企业专职消防队。在运河水利枢纽、水上综合服务区、港口、大型物流园区,劳动密集型和有较多化工、新能源企业的产业园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等重点单位及企业建设专职消防救援队,承担本单位或企业的火灾扑救任务。
六是提出航空消防站设想。依据钦州市规划常住人口规模和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战略定位,衔接上位规划综合交通布局要求,结合城区、金窝、灵山通用机场建设消防直升机起降点,有条件可建设航空消防站。考虑钦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水平,作为远景展望建设内容。
(二)对消防站(队)建设提出要求。
依据消防相关规范要求,根据消防站等级和类型安排用地面积、岸线长度、装备设备数量;根据运河货船等级和货物类型,明确消防船艇级别和救援设施要求;视实际情况和现实条件配置新型数字化设备装备。
一是水上消防站。均配置趸船1艘,消防艇1-2艘、指挥艇1艘,消防船艇靠泊长度应不小于100米。平吉水上消防站、平山岛水上消防站陆上基地按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一个班次同时执勤人数可按30-45人估算,按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配置5-7辆消防车。沙坪水上消防站、旧州水上消防站、陆屋水上消防站陆上基地按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一个班次同时执勤人数可按15-25人估算,按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配置2-4辆消防车。
二是陆上消防站。一级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按4500-8000平方米建设,一个班次同时执勤人数可按30-45人估算,配置5-7辆消防车。特勤站建设用地按6667-11200平方米建设,一个班次同时执勤人数可按45-60人估算,配置8-11辆消防车。
三是乡镇专职消防队。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用地面积按700-850平方米建设,乡镇消防员应不少于10人,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的数量应不少于5人,配置水罐消防车1辆以上,其他车辆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三)对消防配套设施进行布局。
一是三级陆上消防通道。一级消防通道满足区域消防快速出警和远距离增援需求,是以高速公路为骨架的区域间快速便捷交通通道。二级消防通道满足消防站辖区内及临近区域消防快速出警需求,包括经济带(钦州段)国道、省道、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三级消防通道满足消防队伍接近火场、保证灭火操作场地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需求,主要为沿线消防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车通道。
二是水陆消防联动通道。依托运河沿线城镇村道路及进港公路,建设利于快速疏散和交通管理的水陆联通通道,要求保持道路畅通、做好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是紧急状态临时车航道。规划远期将重要干路及以上级别城市道路、运河沿线国道、省道设置为紧急状态临时专用车道,紧急状态时通过加强交通管理,满足未来运河水上及周边突发重大消防救援需求。研究设置运河紧急状态临时专用航道,划定消防船舶优先通航区,设置电子围栏和智能导航系统,紧急状态时通过加强航道管理,隔离出救援船舶专用航道,满足水上快速应急救援需求。
四是低空应急救援通道。重点在水上消防站、水利枢纽管理区、水上综合服务区、港口码头及运河沿线空旷区域设置低空消防救援起降点,满足低空消防救援需求。
五是水上消防救援掉头区。重点在水上综合服务区、港口作业区、重要物流和旅游码头等区域设置水上消防救援掉头区,满足消防船等救援船舶在日常巡逻、快速逆向救援掉头的需求。
(四)对联防联动管理提出措施。
提出水上消防站之间、水陆消防站之间、政府消防力量和社会消防力量之间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站站联动”措施,提出消防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框架、响应流程的“部门联动”措施,提出运河经济带钦州段与南宁段、运河与钦州港的共享水上消防救援设施、建立跨地市水陆消防救援联防联动机制等的“区域联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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